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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使我校建档立卡及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二、资金来源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1、本人
2、填写资助申请并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及家委会成员共同核查核实后并报年级组统一评定,在年级组综合评定确认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查。2、由学校资助中心审查核实后,组织学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四、资金发放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用途以及发放程序。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确认,并做好留档。五、资助方式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六、资助学生的奖惩(一)受资助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二)受学校资助的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警告或处分。(S)受学校资助的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贫困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七、资助实施机构我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学校资助中心具体负责执行,并由专人负责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