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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共13篇)目录篇一、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2篇二、【党纪学习】党纪学习教育讲稿6篇三、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17篇四、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27篇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32篇六、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43篇七、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49篇八、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56篇九、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纪律建设65篇十、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70篇十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坚定信念恪守党纪党课篇十二、2024年第二季度学习贯彻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党课讲稿90篇十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95篇一、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同志们: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党员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都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作风之堤,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对于即将全面开始的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加强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
3、想,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今天的专题辅导,我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党纪学习的相关要求;如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的纪律融入日常工作等内容。一、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提升党员的自律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铁,终扛不住法律的熔炉。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
4、铁帽子王当前,我国正处于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面临着来自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各种风险挑战。党员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制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党和人民事业筑牢安全防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挑战。加强纪法教育有助于提高法治意识和治理能力,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一)党纪学习教育是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必要之举。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法纪知识缺少学习,这就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已
5、十余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持续加强,违纪人员都受到严席.处理,“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果心中没有“怕”字,目无法纪打“擦边球”,自以为是“耍小聪明”,对抗组织搞“新型腐败”,出事只是时间早晚而己。保持清正廉洁,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时刻以惨痛代价警示自己,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坚守立身之本、为官底线。要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尤其是通过纪法教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加强纪法教育,实质上就是增强党员干部抵制自身潜在贪腐心理和外在诱惑腐蚀的思想自觉,真正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
6、廉洁自律底线,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二)党纪学习教育是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必要之举。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法纪知识缺少学习,这就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已十余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持续加强,违纪人员都受到严肃处理,“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果心中没有“怕”字,目无法纪打“擦边球”,自以为是“耍小聪明”,对抗组织搞“新型腐败”,出事只是时间早晚而己。保持清正廉洁,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时刻以惨痛代价警示自己,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坚守立身之本、为官底线。要
7、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尤其是通过纪法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加强纪法教育,实质上就是增强党员干部抵制自身潜在贪腐心理和外在诱惑腐蚀的思想自觉,真正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廉洁自律底线,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三)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纪律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
8、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纪法的权威在于执行。没有行之有效的纪法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难以真正贯彻落实。只有在党内加强纪法宣传阐释、学习培训力度,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才能使他们自觉接受纪法教育,对纪法规范做到“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自觉敬畏纪法、敬畏权力,牢牢守住权力关,有效发挥纪法教行对青年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懈怠,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做到自律与他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严于律己,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9、,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多用“手电筒”照照自己,多用“思想锤”敲敲自己,多用“无根水”洗洗自己,做到忠诚坚定、无私无畏、秉公执纪、谨慎用权、敢于善于斗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四)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加强纪法教育,能够使党员干部充分领悟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背后所缜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发自内心地信仰纪法、敬畏纪法,做法治建设的忠诚践行者,进而助力推动全面从
10、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员干部能否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路线能否有效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切实推进有重大影响。只有通过加强纪法教育,树立纪法意识,才能自觉将纪法观念运用于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篇二、【党纪学习】党纪学习教育讲稿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为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款要求,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11、,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今天,我重点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一、学党纪是终身必修课,必须坚守绝对忠诚,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党纪法规是党的纪律的具体化、规范化,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学习贯彻党纪法规,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这些问
12、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学习贯彻党纪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梧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纪律规矩得到严格执行。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下面,我就先带大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有3编、I1.章、158条、2.2万字,跟2018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来概括:“一个指
13、导思想”:条例新增“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领导思想为指导二“两个坚决维护”:条例新增“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责任区分”:条例对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进行了区分。即,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是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就是重要领导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负直接责任,而领导干部有可能不仅要承
14、担领导责任,还要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看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是不是起决定性作用)。“四种监督形态”:条例将监督执纪分为“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五个加重情形”:条例规定了五种加重处分的情形,即,强迫、唆使他人违纪;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六种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在组织核实、立
15、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有其他立功表现。)“六大违纪行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具体变动的内容有:违反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和传播危害党的言论、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信仰宗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把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之中。违反组织纪律部分,对
16、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或参加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等违纪行为迸行了补充细化,违反廉洁纪律部分,明确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侵占公私财物、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从事营利活动、借用和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等违纪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新表现的处分规定。违反群众纪律部分,新增对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对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重处分。违反工作纪律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违反生活纪律部分,在延续原有4条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规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