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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教研室设置原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明确教研室的职能和任务,发挥其在教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研室设置原则。1 .有利于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2 .按学科设置教研室;3 .对全校性公共课程和跨院公共课程,可以按课程设置教研室。第二章教研室的建制第三条教研室由相同或相关课程的教师组成,学院所有专兼职教师均需纳入对应教研室。教研室人员一般不少于8人,原则上最低不得少于5人。根据学院实际,个别教研室不满足人数要求的,可经过院长办公会特别审议通过后,成立相应教研室。教研室设主任一名,人数超过十人的教
2、研室可设副主任1人。教研室正副主任由各系部提出拟聘人选,报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报教务部门备案。第四条授课面较广或相近课程较多的教研室,可按课程或年级分设若干教学组,各设组长1人,属教研室领导。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五条组织开展教学和教学法的研究,实施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学院教学建设计划。1 .根据教学计划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2 .认真抓好课程建设、编制及实施课程教学(含实习)大纲、教学日历;设计、编写各类教学(含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挂图、教具、课件等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3 .
3、认真抓好专业建设,做好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及时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 .加强教材建设,认真选定、编写适应教学需要、水平高、具有特色的教材和各种教学参考资料。5 .严密组织教学过程,认真组织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并在每学期末对本教研室所任全部课程进行考核与评估;对于出现的教学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汇报。6 .重视实验室建设,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协助制定和执行实验室建设计划,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开发,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出实验项目,以给学生更多的动手机会,并创造条件开出综
4、合型、创造型的实验项目。7 .在各层次、各类型的教学工作中,都要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书育人活动。积极开展课程思政研究与改革。8 .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讨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效果,研究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组织试讲、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检查教学质量,审查考题与评分结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撰写教学论文。9 .在专业改造、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能力培养诸方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按照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诊改工作任务。10 .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11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技师学院、马钢卫校暂不设
5、置教研室,各教研室工作需全面覆盖技校、卫校教学工作内容。第六条加强学科建设,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教研室的学术水平。1 .研究学科发展方向,建设学术梯队。2 .确定科研方向,制定和实施科研计划,积极争取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开展各种类型的科学研究,宣传和推广科研成果。3 .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推荐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4 .合理安排科研和教学力量,努力改善教学条件,力争教学和科研相结合,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第七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研室的活力、实力和凝聚力。1 .制定和实施师资规划与培养计划,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保持师资队伍合理结构的动态平衡。2 .师资培养工作要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
6、措施。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修。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教师思想品德素质的提高,形成良好的师德。4 .定期考核教研室工作人员,宣传教研室优秀事迹,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提出晋升和奖惩的建议。第四章教研室的工作制度第八条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的重大问题。第九条实行集体备课制度,不断提高备课质量和课堂教学水平。第十条建立教研室学习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教研室定期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至少每两周应开展一次教学法的学习和研究活动,要求教师做好记录,并存入教学档案。第十一条建立相互听课制度,教研室成员应不定期地相互听课,作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第十二
7、条每学期开学前应安排好所有教学任务,在学期中不定期地开展教学检查,每期末应对所有承担的教学活动进行教学总结。第五章教研室主任第十三条教研室主任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议,事业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良好的师德;并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业务水平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改革意识,懂得教学规律;在教育岗位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是“双十”教师,或是学科带头人。教研室正、副主任拟聘人选应按以上条件择优推荐,每3年选举换届,可连选连任。第十四条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力:1 .制定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教研室的工作和教学研究活动,向所
8、属教师分配教学、科研任务,并总结汇报教研室的工作。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研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教材的选用,组织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3 .审批教师的教学日历,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抽查学生作业和学习成绩。审批试题,抽查试卷评分情况。对本室的考试考查工作全面负责。4 .抓好专业建设和学科(课程)建设,安排教师的进修,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的学术交流,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协同本室人员搞好重大课题的攻关。5 .关心本室成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协同校、院(所)做好教师的评优、晋升、晋级工作。完成学院、系部交办的其它事务。6 .按学院
9、批准的编制,确定选留、调进和派出进修的人选,拒聘不适合本室工作的人员,提出对本室人员的提职、晋级和奖惩的建议,确定各教学组的组长。7 .调节和统一使用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经费,按有关规定支配资金,做好资金管理。8 .检查本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或严重失职者,除给予表扬或批评外,提处奖惩意见。9 .依据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室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人员职责分工,报系部审批后执行。10 .享有学院或所在系部赋予的其它权力。第十五条教研室的设置,教研室正、副主任的聘任,教研室的合并、撤消以及变更名称等,均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意见,报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实验室,比照教研室进行管理。第十七条本办法在试行阶段,根据运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及时完善。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