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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工作,提高新建、扩建、改建相关项目单位(以下简称相关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管理管控水平和工作质量,使新建机组投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准备工作一般从相关项目起步开始至相关项目试生产结束为至,包括相关项目筹建阶段(从相关项目起步到相关项目开工)、建设阶段(相关项目开工到试运结束)、试生产阶段(火电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水电试运结束后30天)。第三条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合适的内容包括成立生产组织,配置人员,人员培训和定岗,编制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构建生产管
2、理管控信息系统,生产物资准备,机组试运、验收和移交管理管控,发电机组运营等。第四条相关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准备工作,把生产准备工作作为相关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到相关项目建设的整个全过程。本着生产、基建一体化的原则,做到两优化”的有机结合,实现基建与生产的无缝交接。第五条相关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生产准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管控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所属企业的生产准备工作。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相关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工作,规定了其职责、管理管控规范和
3、工作基本要求等。第二章责任制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办法,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管控体系。(二)检查和督导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相关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办法和相关要求。(三)组织各相关项目单位交流生产准备工作经验。第十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管控体系。(二)检查和指导本公司所属各相关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管控办法和相关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在相关项目
4、开工、设备安装、试运、整套启动等重要工程节点,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现场督导检查。(三)在相关项目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等阶段,对本公司所属相关项目单位的有关合适的方案组织进行技术论证和把关。(四)组织本公司所属相关项目单位标准规程、保护设计优化、信息系统建设等专项技术审查工作。(五)协调解决本公司所属相关项目单位生产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一条相关项目单位的职责(一)相关项目单位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对本单位生产准备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有关生产准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三)成立本单位的生产准备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生产准备大纲和工作相关计划。(四)建立本单位
5、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五)组织生产准备人员参加相关项目建设,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第十二条生产准备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机组即投产、即稳定、即达先进值、即盈利。第十三条按照“点检定修、集控运行”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生产管理管控体制。辅控网集控作为集控运行制的一部分,外围辅属设备及系统要实行辅控集控。水电相关项目要实现机、电、水全能值班。第十六条生产准备人员要全过程地参加相关项目各阶段系统和设备的招投标、技术谈判、质量脸收,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收集同类型机组、设备的技术资料,了解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
6、以借鉴。第十七条加强新机组的节能、环保管理管控,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节能降耗的若干措施等要求,在系统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时要经过相关对比论证,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第十八条在相关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各相关项目单位根据人员到位情况及工程各阶段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相关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开展培训工作,具体要求:(一)成立人员培训组织机构,明确每项培训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人员的职责、责任;(二)根据生产准备大纲和生产准备工作相关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相关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合适的内容、工作要求、培训对象、培训合适的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节点;(三)制订生产准备培训管理管控与考核办法,对各阶
7、段的学习合适的内容和目标进行考试、考核,兑现奖惩;(四)建立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各阶段的培训情况;(五)在培训过程中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外围辅助系统人员和主机运行人员同步培训、竞争上岗;(六)应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全面开展各专业的培训工作。第十九条相关项目筹建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临时生产准备组织机构成立,生产准备工作临时负责人明确,关键技术岗位生产准备人员到位;(二)生产准备大纲和工作相关计划编制完成;(三)在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中贯彻和体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各项要求。第二十条相关项目建设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人员方
8、面:生产人员全部到位,按要求完成培训,集控主值以上值班员、主机设备点检员、安监人员持证上岗。(二)管理管控方面:机构设置满足集团公司集控运行、全能值班和点检定修管理管控的要求,生产管理管控制度、标准、规程基本齐全。(三)设备方面: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组性能满足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其中性能考核试验供电煤耗不高于设计值。(四)生产现场: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文明生产状况良好。第二十一条相关项目试生产阶段结束时,生产准备工作应达到的目标是:(一)人员方面:生产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集控值班员、点检员、安监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管理管控方面:生产各方面管理管控到位
9、,符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管控要求,生产秩序运转良好,各项生产管理管控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三)设备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机组全部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和性能试验工作,供电煤耗不高于设计值,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集团公司达标投产验收相关考核标准;环保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四)生产现场:无基建痕迹,现场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管控等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有关要求,文明生产状况良好。第四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第二十二条在相关项目筹建阶段,相关项目单位要成立临时生产准备领导机构,明确基建期内生产准备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启动生产准备工作,参加相关项目建议书报送前和相关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10、的各种设计、技术审查和专业会议。第二十三条相关项目开工后,相关项目单位要成立以总经理(筹建处主任、厂长)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筹建处副主任、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正式生产准备领导机构,逐步配备各类生产准备人员,全面开展生产准备工作。第二十四条在相关项目建设阶段,设置发电部、设备管理管控部、安全监察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设置设备维护部、燃料管理管控部、水工部。按照上级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结合相关项目单位装备水平和生产需要,合理设置生产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报上级公司批准后实施。基建期内工程设备管理管控人员,原则上在机组投产后应成为生产设备管理管控人员。第二十五条相关项目开工后
11、,生产人员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生产技术管理管控人员要全部到位,参加设备招标、设计联络会,组织运行人员培训、编写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开展各项生产准备工作。(二)集控、辅控运行人员要全部到位,根据情况分阶段、分岗位全员竞争上岗。机组单体调试前,完成全部运行人员定岗工作。(三)点检人员和热工、继电保护维护人员等要逐步到位,主设备安装前上述人员全部到位。(四)安全监察人员要逐步配置,在设备单体试运前全部到位,并参加整个试运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第五章运行生产准备第二十六条运行生产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运行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培训、竞争上岗,运行工作标准、管理管控标准、技术标准的编制,设备调试及机
12、组试运、运行物资准备等。第二十七条运行生产准备人员的培训以熟悉现场系统、掌握设备特性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异常与事故处理能力为主,分阶段、有相关计划、有重点进行,集控、辅控培训应同步实施。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培训工作奖惩机制。第二十八条运行人员的培训通常按以下八个方面合适的内容进行:(一)专业基础理论;(二)仿真机操作;(三)同类型设备电厂生产实习;(四)相关项目标书、设计文件、图纸的学习;(五)现场设备构造和系统:(六)现场设备系统安装、调试;(七)运行规程、操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同类机组异常案例。第二十九条在生产准备初期,运行专业管理管控人员收集设备标书、图纸、
13、厂家说明书、逻辑、保护定值等,编制各专业培训教材,下发运行人员学习。第三十条收集同类型机组在调试、试运及试生产阶段出现的问题,编写相应的技术措施及异常处理预案,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完成,下发运行人员学习。第三十一条未从事过同类型机组集控运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新员工和单专业员工),安排不少于三个月时间的集控理论知识学习。第三十二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集控运行人员必须进行同类型控制系统的仿真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0课时。取得仿真机培训合格证书。第三十三条机组单体试运前,所有运行人员应到同(相近)类型机组和同(相近)类型控制系统的发电厂进行生产实习,有条件的应到同类型设备电厂参加试运行
14、实习。第三十五条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组织运行人员参与各设备的启动、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和讨论。第三十六条从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开始,运行人员应在调试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操作,熟悉设备和系统,参加设备试运的验收工作。第三十七条运行人员应完成集团公司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主值及以上人员须取得集团公司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第三十八条值长应完成调度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调度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第三十九条在机组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依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管控办法,完成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管控标准的编制与审定工作。第四十条运行规程包括主机运行
15、规程、辅机运行规程、辅控运行规程、水库调度规程、水工建筑物运行规程等。规程必须全面、正确、可操作,文字表达清楚。第四十一条运行管理管控人员到位后,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技术协议书、设备说明书等开展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规程的编制应按组织、收资、编写、审核、批准、印刷等程序进行。(一)建立规程编制小组,分工负责规程的编写;(二)收集相关项目单位新建机组的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同类机组电厂的技术规程,收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三)根据相关项目单位的设备及其控制、保护系统的结构、原理、安装调试编写;(四)机组单体调试前,完成运行规程初稿编写工作,由相关项目单位分管技术的领导组织相关项目单位各方面人员审
16、核,在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由上级公司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单位运行规程进行审核(五)审核完毕的运行规程试行版由相关项目单位分管技术的领导批准,在整套启动前下发试行;(六)在机组试运后3个月内,对运行规程试行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审核后颁布正式版运行规程。第四十二条相关项目开工后,运行管理管控人员组织人员根据设备说明书绘制系统图,并根据现场设备、系统的实际安装情况进行修改,在设备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前完成系统图试行版下发工作;在机组试运后3个月内,进行修改和完善,颁布正式版系统图。第四十三条在相关项目建设阶段,运行管理管控人员组织人员进行操作票的编写工作,在设备单体试运前完成;在单体和分部试运(水电机组充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