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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大发202X)3号关于印发XXXX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XXXX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业经202X年1月1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XXXXXX大学202X年2月25日XXXX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营造优良教风学风。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xxxx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院建设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
2、“评价”)是指对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评判的活动。第三条评价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及以下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二)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三)坚持教学过程性评价与教学效果性评价相结合;(四)坚持教师自身、学生、同行及督导多维度综合评价相结合。第二章评价范围与构成第四条学校每学期开展评价,学校开设的本科课堂教学课程(不含实习类、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均应参与评价。第五条评价构成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及督导评价三个部分。-2-第六条教师自评作为其他分项评价的参考,不直接计入评价分数。评价分数为百分制,其中学生
3、评价分数权重为70%,同行及督导评价分数权重为30%o第三章教师自评第七条任课教师根据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在课堂教学全过程开展自评,目的是了解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学,不断提升教学效果。第八条教师应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认真进行总结,撰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应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课堂教学实践经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第四章学生评价第九条学生评价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学院协同组织实施。学生评价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一般于每学期第12至第17教学周期间进行。如增加评价次数或遇特殊情况,评价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条学生评价前
4、,由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教学任务及学生参评资格,避免漏评、错评。第十一条学生缺课课时占课程教学总学时1/3(含)以上或课程实验(实训)成绩不及格者无参评该门课程资格。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学生参评资格,评价前将无参评资格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并交教务处备案。第十二条教学班内的全体普招本科生均应参与评价,如教学班实际参评人数低于应参评人数的80%,则该教学班评价数据无效。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组成的教学班级,学生人数超过50人的,由继续教育学院随机抽50名学生参评;不超过(含)50人的,全员参评。第十三条学生所属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认真参评,原则上由学管干部组织学生以区队或中队为单位集中开展评价
5、工作。在学生评价打分前,学管干部应向学生说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方法,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评价。第十四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评价时,学生应按照评价指标对任课教师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序,优秀(90分以)任课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学生评价指标见附件。第十五条学生评价得分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自动统计。每个教学班的评价分数计算方式为: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第十六条一学期内同时承担普招本科学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课堂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其学生评价分数为其所授普招本科学生教学班评价分数的平均值。只承担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其评价分数为其所授教学班级评价分数
6、的平均值。第五章同行及督导评价第十七条同行及督导评价由学院负责实施,每学期评价1次,可于当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实施,一般不得晚于次学期第2教学周。第十八条同行及督导评价分数为百分制,主要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教学督导、各级领导等听课评价表;(二)教师课堂教学自评报告;(三)日常课堂教学检查情况;(四)教学材料质量、试卷评阅质量等情况;(五)教研室评价。第十九条校领导、教学督导、学院领导、教研室同行等人员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对所听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评分。第二十条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说课,落实相互听课制度。每学期末,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同时承担多个教研室课程的任
7、课教师,由相关教研室分别评价后取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教研室评价分数。教研室评价分数权重不低于同行及督导评价分数的50%o第二十一条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同行及督导评价实施细则,明确组织实施的机构及人员组成、评价分数构成、具体依据及标准、教研室评价操作流程及标准、特殊情形的处置办法等。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需交教务处备案。第六章评价结果处置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第3教学周,各学院应将本单位上一学期的评价结果面向学院全体教师发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三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种,具体为:(一)优秀:评价分数N90且在本单位前30%。(二)良好:评价分数275且非“优秀”的。(三)合格:60W评
8、价分数75。(四)不合格:评价分数60。第二十四条教务处将评价结果按以下情况进行统计分类:(一)承担普招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教师所属学院进行分类统计(含返聘、外聘教师);(二)只承担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全校单独分类统计(含返聘、外聘教师)。第二十五条任课教师可适时查询本人评价分数及开放式意见建议,用以改进教学。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学生个人的评教信息。第二十六条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任课教师,可向学院说明理由,提出复核申请,由所属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论。第二十七条评价分数不合格或位列本学院后5%的教师,学院应适当减少其课堂教学任务
9、,指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对其进行重点帮扶,要求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其提升教学能力。-6-连续两个学期不合格或位列本学院后5%的教师,学院应暂停安排其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学院领导牵头对其进行重点帮扶,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其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审通过后,方可安排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第二十八条对于评价分数位列本学院后10%的外(返)聘教师,原则上不再予以续聘。第二十九条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奖、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的参考依据,具体使用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承担继续教育学院专科班、专业证书班等课堂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参照本办法进行评价。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指“以上”以下“不少于”等,均含本数。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春季学期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送:校领导。202X年1月16日印发校对:XX发:校属各单位。XX大学办公室承办人:XXX附件:XXXX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一、你认为该课程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总体得分为分(满分100分)。二、请你对该任课教师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表现打分(请在对应栏中打)级内容好(95分)较好(80分)-般(65分)差(50分)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三、你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建议(重点指出以上五项表现中一般或差的具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