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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次党纪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是增强党纪学习的自觉性。纪律建设要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入脑入心,才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我将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党组会、中心组扩大会议、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廉政党课等多种方式,在立足“深学”、注重“真悟”、突出“活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加强条例解读和党纪培
2、训。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真正让党纪“活”起来,转化为日常审判行为规范。二是狠抓审判执行的关键点。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政治建设、审判工作和队伍教育等全过程、各方面。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等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落实、司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充分依靠条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精准发力,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三是坚持修身律己的严要求。作为法院主要负责人,我更要从自身做起,树牢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党纪
3、党规,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八条禁令”,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坚持按规办事,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做事。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近日,我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反复的学习。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
4、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5、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
6、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7、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纪检干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读书班期间,我通过原原本本学、聆听专家讲解、观看警示教育案例、参加集中理论交流研讨,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透彻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巩固了廉洁底线。现结合工作将所学所悟简要交流。一是党纪学习要“入心”。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将“对党忠诚”作为不可动摇的政治信仰,
8、深入学习领会党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通过深化党规党纪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深刻领会党纪学习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党纪学习要“求真”。要坚持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习条例,重点关注新修订的变化内容,掌握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将学习条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相结合,带着思考、融会贯通地学,让支部全体党员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不越规矩红线,防止流于形式“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三是党纪学习要“笃行”。条例既是硬要求,也是软保护,将党规党纪融入
9、生活工作日常,时刻自律自省,在工作中时刻将规矩、纪律挺在最前面。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给自己上好“紧箍咒”,修身律己,带头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知行合一,真正将条例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持续动力。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三天的党纪教育读书班,同志们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在课堂里潜心研读、深学细悟党章、条例,在党纪知识的瀚海里徜徉,领悟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核,探寻党的规矩意识是否已在自己的职责、工作以及生活里知行合一,反观内视自我,是否经得起实践的磨砺、群众的审视、岁月的洗礼与组织的考核。收获很多,结合自身职责,浅谈两点体会与大家共勉。一、以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开展
10、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纪的学习是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纪的前提。不加强党章、条例、党内法规的学习,不熟知我们党有哪些纪律,不了解违反纪律的后果,就难以严格遵守、自觉执行纪律。历史和实践表明,党的纪律要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成为全党的行为准则,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要形成纪律自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养成自觉运用党的纪律规范自身言行的良好习惯。这些都决定了我们的党纪学习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而是一个刻苦钻研、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过程,学习党纪的过程一定要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什么是以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习党纪。党纪学习如果只满足于记一些概念知识、背几
11、个条文提法,很显然是不够的,只有一次次用心读、重点读,并做到贯通的、联系的、发展的、应用的学习、领会和运用,才能产生一次次的新理解、新感悟,真正武装头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与实践进行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真本领融入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过程中,这就是所谓的读无字之书,答实践之问,学习才能真正产生更深刻的意义。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曾批评一些学风不正的人:有人仅仅把马列主义之“箭”拿在手里搓来搓去,连声赞日:好箭!好箭!却老是不愿意放出去。正是生动的描摹出了学习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观主义的问题。我自己在学习过程里也总有放不出箭的感觉,倒不是不愿意放,而是能力水平还不够准确地放。学党纪
12、,融会贯通是一步,更要知行合一,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矫正言行。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更要学深一层,除了要做遵守党纪的模范外,还要在准确规范执纪上下功夫,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二、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六项纪律”是我们履职的“坐标”、干事的“标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它规范我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确保把好“方向盘”。组织纪律是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活动、违规选
13、任干部等行为,确保我们按照组织原则规范履职。廉洁纪律是“安全带”,核心在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群众纪律对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坚决追责。工作纪律着重在于纠正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导向,弘扬务实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生活纪律则是引导党员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纪委是监督的专责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严格执纪是党一贯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维护纪律权威的重要体现。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五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既要以严明的纪律管住,又避免“一棍子打死”,按照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4、,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准确理解“四种形态”中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把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结合起来,把握好纪律执行的力度、尺度、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常说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置,目的在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中心纪委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纪律前沿。纪检监察工作说到底是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只有坚持
15、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纪律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让犯错误的干部知错、认错、改错,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党纪处分条例,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审慎研判、综合考量,才能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执纪。在监督执纪的过程里,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帮助党员干部分析错误性质及危害,做到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有种错误观点认为规规矩矩是条条框框,影响自己自由施展。事实上,遵守纪律规矩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严格纪律执行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要把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
16、单”,正是为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只有真正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获得真正的自由。条例工作纪律增加条款最多,实际是亮出了鲜明的实干导向:针对存在的一些躺平现象,一些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的突出问题,专门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纪律里有“紧箍咒”,也有“护身符”。条例里还指出:“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将基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实施的行为,同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的过错行为区别开来,有助于避免消极“避责”、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等现象。这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常说的“三个区分开来“,就是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让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