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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十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告适用情形:L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2.上市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发生本公告格式指引规定的特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
2、公告中作特别提示。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特别风险提示一、交易情况概述(一)交易目的准确披露本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目的(获取投资收益、套期保值),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相关程度,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合理等情况。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说明期货和衍生品合约类别、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两者是否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运用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并说明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二)交易金额说明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3、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市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的,应明确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三)资金来源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等,明确是否涉及募集资金。(四)交易方式说明具体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说明属于何种交易类型。如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说明交易的必要性。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说明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交易对手方的
4、基本情况、履约能力介绍、交易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主要条款。(五)交易期限说明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二、审议程序说明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程序,是否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需要履行或已履行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以及相关的表决情况等。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评估本次交易的风险,说明上市公司关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专业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披露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是否已充分
5、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披露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公司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分项披露交易各类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设定的止损限额等风险管理措施。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说明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否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五、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
6、应当就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六、中介机构意见(如适用)保荐人应就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如适用)。七、进展披露(如有)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特定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特此公告。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上网公告文件1 .独立董事意见2 .中介机构意见(如适用)报备文件1 .期货
7、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2 .可行性分析报告注意事项1 .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不得在公告标题中使用“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等可能使投资者对交易目的产生误解的词语。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四条,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IOOO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