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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复用水水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矿井复用水水源及供水系统受到污染,保证复用水水质达到工业用水标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机电科做为矿井水质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1、矿井涌水清污分流工作的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2、矿井水质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第三条各区队主要职责:1、机电队负责井下各清水仓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及水仓清水取样和初步检测工作。2、综、连采队负责本单位巷道管理区域内的杂物清理工作。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条水仓管理1、严禁向清水仓及周边区域丢弃废弃物,对水仓周边的废弃物由现场排水岗位人员负责清理。对水仓里的废弃物由所属区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2、采空
2、区没有完全封闭的清水仓,要避免巷道路面上的污水流入清水仓,对水质构成污染。水仓附近或泵房附近巷道产生的各种污废水要单独排入污水管,严禁排入清水仓,对水质构成污染。3、行车路线上,没有完全封闭的清水仓,车辆尽量避免通行,如行车时,车辆要减速慢行,防止巷道扬尘或巷道积水溅入水仓。4、冲洗巷道人员要避免巷道冲洗水进入复用水仓。5、现场排水岗位人员每班对水仓水质进行观测,如发现水仓中有从采空区出来的杂质、杂物,要及清理。不能清理的汇报区队跟班队长,由跟班队长负责取样,交机电组送检,有结果后报矿分管领导,以决定该水仓的涌水是复用还是外排。6、采所有清水仓排水点要设取样的阀门控制接口,定期对各水源水质进行
3、取样,交由业务主管部门送检。现场排水岗位人员每班进行取样,并目测水质情况,与以往对比,并填写记录。如目测水样出现变化,要及时汇报。第五条采、掘工作面管理1、严禁向掘进中的巷道,正在回采的工作面采空区、顺槽及回采后的巷道丢弃杂物及废弃物,巷道中的任何杂物及废弃物由所属区队负责清理。2、严格执行油脂回收管理制度,杜绝废旧油脂随意丢弃造成采掘工作面涌水污染。3、保证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乳化液及各类油脂“跑冒滴漏”现象发生。4、掘进工作面底板泥化严重时,及时清理淤泥积水,避免淤泥污染工作面涌水。5、综采工作面贯通回撤设备时,由矿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外委单位的管理,避免出现乱扔乱弃回撤时产生的垃圾。回撤完成后,及时密闭,并由业务部门组织队伍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以保证后期采空区水利用时的水质。第四章罚则第六条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区队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200IOOO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