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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档案管理细则受控状态:受控发放编号:生效日期:2007-04-02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率节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1总则1.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让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1.2会计档案是公司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设专人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急管会计档案。2会计档案管理2.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限如附表:2. 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谓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2.3 除会计核算
2、专业材料外,由财务部保管的预算、决免文件、本钱分析报告、其他财务分析报告等也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财务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需要由专人妥善保管。2.4 本公司非财务人员调阅以前年度财务档案,须经财务总监同意,签字前方可调阅,并办理调阅登记手续。2.5 第七条查阅本年度财务档案资料需得到财务总监的同意并在有关财务人员陪同下查阅,没有财务人员的陪同不准杳阅。财务资料不准外借。须复制财务资料时,应经财务总监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办理,并进行登记。2.6 外的位的人员调阅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财务总监同意、格批前方可调阅。财务档案保管人员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情况,调阅人员不得将财务档案携带外出,要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品制。2.7 直阅或者豆制财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财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或进行其他改变。2 .8为查阅方便,当年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2.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期满后销毁事宜,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执行。3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