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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精选17篇)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1甲方: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乙方: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征得一块位于社区面积为平方米(约亩)的地块,用于修建大道置换企业用地,由于目前该修路项目需要暂时停歇,该地块暂时尚未与企业进行置换,为保证该地块的性质不被改变,现需委托他人代管理该地块,代管理期间,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该地块的使用权交予乙方进行暂时管理,直到甲方再次进行调用为止。二、在管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三、当甲方需要重新使用该地块时,代管理关系结束,乙方无条件将地块使用权交予甲方.四、协议
2、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T分。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S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2立合同者:村村委会(甲方)村民(乙方)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村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经双方民主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乙方承包甲方高产田十亩,按照全村统一规划,村西甲方的十亩淤地归方承包。二、乙方承包的土地、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不准出卖、荒废、破坏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并过究责任。、三、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元计.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纳承包费元,超产自余,减产自负.四、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过成减产减收.其核减数额须经全休村民委员会
3、区主讨论核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涛级合同。五、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三年不变。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争执,须经报请上级裁决。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T分,村党支部T分。甲方:村村委会(章)代表人:乙方:(EP)时间: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3合同编号:甲方(转让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通讯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受让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通讯tfe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甲方拥有位于市路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
4、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1、土地座落位置:2、土地使用权面积: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其中:非住宅平方米,住宅平方米。)5、土地规划用途:6、土地使用期限:7、土地现状: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10、地号:第二条其他权利状况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第三条文件的提供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
5、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第四条转让期限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五条转让价格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元;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
6、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第六条支付方式1、支付(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给甲方。(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车耻价款的%给甲方;(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给甲方(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给甲方e(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
7、甲方.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1艮行及帐号: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第七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1、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2、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第八条税费的负担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
8、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
9、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
10、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第十二条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士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
11、、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B起至年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M尝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五、土地承包
12、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甲方:年一日乙方:年月一日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5原承包方:(以下称甲方)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十年共计元。大写元。乙方于二O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三、转让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13、。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T分。甲方(公章):乙
14、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_日年_月一日农村土地代管合同篇6编号: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三: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三: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西邻:南邻:北邻: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2020_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转让费,于2020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年
15、,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