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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健全和完善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害,推进我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2、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侯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1.4 运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侯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侯马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依据。本预案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突
3、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与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联动方案、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同组成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6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口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6)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乡(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2)。2.1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侯马市人民政府成立侯马市突发环境
4、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教育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融媒体中心、大秦铁路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网侯马供电公司、移动侯马分公司、电信侯
5、马分公司、联通侯马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实际需要,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I)统筹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根据本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掌握现场事态变化情况,研究决定指导意见、应急方案、处置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3)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排险、减害、救援工作,紧急调用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指导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4)及时向临汾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
6、;配合做好跨市级行政区域环境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5)落实侯马市委、市政府及侯马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市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和1个应急专家咨询组,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机构,分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工作(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职责见附件4)2 .2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宣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临汾
7、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7-428208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训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宣传培训;(3)负责传达执行和督促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4)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及人员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应急处置建议;(5)协调、指导各乡(办)及有关部门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6)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监督管
8、理工作。2.3各乡(办)、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各乡(办)、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一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与风险分析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及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
9、部门报备。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3.2 颈警3. 2.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范围,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为为:I级、II级、III级、Iv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
10、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一般危害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3 .2.2预警信息发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或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报告、通报进行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蓝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及时上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可能发生特别重
11、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上报侯马市人民政府、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和临汾市人民政府,由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者授权部门负责发布。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有上升为黄色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4 .2.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侯马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2)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
12、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防范处置。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危险警告标志,对涉事单位采取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施,终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舆论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护措施,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5 .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侯马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加强跟踪分析,根
13、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应当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信息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3.3.1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立即向侯马市人民政府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报告,侯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报后立即出发赶赴事发现场。3.
14、3.2 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是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演变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及财物损失初步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内容。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的最新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
15、等详细情况。(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报告,要采用传真、网络、邮寄等方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但要在30分钟内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要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3 .3.3跨区域信息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县(市)政府通报事件情况,使其能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控和监控措施。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4 应急响应4.1.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III级、IV级四个等级,响应条件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1.2 I级、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应急指挥部立即上报侯马市人民政府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启动I级II级响应建议,并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当环保部或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工作组时,在环保部或省应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