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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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方法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留行方法B特为提高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明幽产品质量史任,加强对书刊印刷产品侦量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往市场,维护读者利益,进一步提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制定。该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必需依据该方法的有关规定,担当产品质量责任。书目第章总则其次章质量管理与责任第三章质量监惇与检测第四章附则新闻出版署1992年11月2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书刊印刷产品质属,明阐产品质量贡任,加强对书刊印刷产品明量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往市场,维护读者利益,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方法。其次条书刊印制、

2、出版、发行单.位,必需依据本方法的有关规定,担当产品质珏货任。第三条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是指书刊产品满意有关质量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和要求的特征和特征总和。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按产品设计、原辅材料、加工工艺、产品外观、坚固程度等进行评价。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贡任,是指书刊印刷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要求或不符合有关质量法规、合同所标明的质量指标,应担当的经济的、法律的责任。第四条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必需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不得投入生产:(2不合格的书刊印刷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3)不得卬制、销售反动、淫秽及其他属于政府明令禁止的印刷品,不得印制、销传非法出版物。第

3、五条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要加快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仔细贯彻质量管理和顺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主动制订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用于内部限制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按质量标准生产,按质量标准检聆。第六条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书刊产品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要指导、协调好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的质量工作,监督各单位坚持”质量第一、读者至上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并担当质量责任;要制订奖优政策,主动宣扬、表影质量管理好的企业和优质产品,刚好公布经检测的书刊质量信息:对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者,进行教化,并视情节轻重,赐予处分。其次章质量管理与责任第七条加强全过程质珏管理,从原稿整理

4、、装帧设计,材料供应,印前处理,印刷,印后加工,检验,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贵任制和质量推翻权。第八条书稿、校样和产品的质星要求,依甥国家仃关侦量法规和质量标准,委印和承印双方应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委印和承印双方对书稿和校样要有质量交接手续,应付印、付型(版)的清样要有委印单位负责人签字,承印单位不准对书稿和付印样擅自改动。第九条承印单位必需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明垃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能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质疥体系,特殊要加强对关键工序和质量不稳定的工序的质量限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和质量文件。

5、第十条承印单位要加强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工作,建立自检、互检和专职人m检险相结合的检险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配符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肯定印制工艺和技术水平的质量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对重大质量事故,必需刚好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货任。对咫骂、殴打、实施报更、打击坚持原则的质量检验人员的行为,也应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贡任。第十一条承印单位耍加强管理基础、技术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文明的生产秩序,尽快使生产现场达到环境整齐、纪律严明、设备完好、物流有序、信息精确的基本要求,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第十二条承印单位要主好听取委印单位、书店和读者对产品质量的看法,

6、主动接受有关书刊印刷产品历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抽查检测,刚好处理质量问题.不断改进质量工作。第十三条发行、委印堆位应对承印雎位送交的书刊进行质量魄收检验,不许接收、发行不合格产品,发觉有不符合版量标准的书刊,有权退回印制单位:反之,发行、出版单位应担当责任。第十四条承储、承运部门在书刊产品入库储存或出库时,应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制度,明确质量竞任。对包装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予拒收。确属储存、运输、装卸踪由造成产品破损,储运部门应担当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产品出厂后,对出现的产品脑垃故障,分清点任,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并做到快速刚好,取得用户和读者的谅解。其中,蟠于书刊内容、设计、编校

7、等质量问题由出版单位负贵,属于印制质量问题由印制单位负资,属于发行过程的损坏由发行单位负贡。第三堂质量监督与检测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形成网络。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侦量监督检测站的,要尽快建立并开展工作。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拈市书刊印刷产品质证监督检测站要统一协调、统一质量标准、互有分工、相互协作,共同担当对全国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等工作。第十七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业务上同时接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主要职员是:(1)担当书刊印刷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及产品质量的等级鉴别,受理有关质量

8、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测:(2)指导和帮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书刊印刷产品痂量监督检测站,并与地方质量监督检测站共同协作,亲密协作,以加强对印刷产品历量的监督检测工作;(3)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推广统一的检测方法,帮助做好检测仪器的检验、校正等工作:(4)担当印刷纸张、油墨、版材等原材料的质兄分析、检测工作.帮助相关行业制订标准;(5)担当有关印刷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帮助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扬、贯彻印刷标准和有关法规:(6)组织宣扬质量监督和质证管理阅历,为印刷企业提高产品历量及工艺水平,做好指导、询问和服务工作;(7)开展提高印刷产品质量的工

9、艺分析和探讨工作,逐步将目测等检验方法转为用仪器检测和目测结合评价印刷品。第十八条各省、白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业务上接受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指导,并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主要职贵是:(1)担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对有争议的产晶版砥纠纷进行调解和仲祓检测;(2)组织力气对产品的生产、储运和销售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抽杳,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3)担当新产品检测和产品例行试验托付任务:(4)为制订、修订产品旗量标准供应询问:(5)运用必备的仪器测信书刊印刷品质垃,逐步实现数据化、规范化,并据此指导企业的生产,实现产品质量的科学管理:(6)培

10、训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凡经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辂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抽检成品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实行严格的整改和惩罚措施,详细有以下方法:(1对抽检成品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进行通报指贵,问题严峻的,要发黄牌”警告,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企业主管部门)应按产品质垃问题严峻程度,实施边生产边整改、限产整改或停产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2)企业整改后,应进行突击性复查,史查成品合格率仍达不到规定标准齐,要吊销书报刊印刷许可证。(3)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

11、贡任。(4)对不具备书刊印制条件,基础管理差,不能保证书刊产品印制质量的企业,要吊销书刊印制许可证。(5)对假冒、伪造出版社、印刷厂的书刊印刷产品,按非法出版印刷活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杳处。其次十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侦量监督检测站对书刊印刷厂、书店等单位进行版里抽检时,有美单位要主动协作,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侦量抽检.其次卜一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有权威的检测机构,在执行质量监督检测时要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质量第的原则.若其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伪造检测

12、结果的,或玩忽职守、延误检测的,依据情节轻重,赐户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贲任。其次十二条优质书刊产品分为部级优质产品(以卜.简称部优产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产品(以下简称省优产品)。其次十:.条省优产品的产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测,供应检测数据,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其次十四条部优产品从省优产品中产生。须要作部优产品认定的省优产品,须先送新网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部队系统送至全军印协上报军队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供应检测数据,再由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其次十五条国家级企业和国家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部优产品,省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省优产品。对未完成优质品指标的,要限期整改,连续两年未完成优质品指标的,由新闻出版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取消相应的定点资格。编辑本段第四章附则其次十六条本方法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说明。其次十七条各地新风出版局可依据本方法规定,结合本地状况,制订工作细则。其次十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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