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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供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199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乡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S,结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其次条乡镇法律服务所通过开展各项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的确施,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第三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一)应聘担当法律顾问;(二)代理参与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四)主持调解纠纷;(五)解答法律询问;(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七)帮助办理公证事项;(八)帮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扬教化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第四条乡镇
2、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应当在本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司法助理员(司法所)的领导卜进行。第五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必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谯,不得超越职员权限。第六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立足基层,主要面时本辖区内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供应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力求便民利民,刚好有效.第七条法律服务业务由乡镇法律服务所统一受理,并指派至两名乡镇法律工作者承办:重大、疑难的法律服务业务,由乡镇法律服务所主任主持集体探讨,确定工作方案,也可以商请当地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不同地区的乡镇法律服
3、务所,依据须要可以进行业务协作。第八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标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管理方法执行:收费手续由乡镇法律服务所统一办理;对规定未列及的法律服务收费,可参照律如有关收费项H和标准执行;对规定可以酌情减免收费或者缓收宽用的,由乡镇法律服务所主任确定。乡镇法律服务所与律加事务所联合办理业务和帮助办理公证的收费分成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乡镇法律工作者办结法律服务业务后,应当依据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法的规定,刚好将有关业务材料立卷归档:重大、疑雉的法律服务业务,还应写出书面小结,以积累总结阅历和教
4、训。第十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承办各项法律服务业务,享有下列权利:()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不受非法干涉;(二)经人民法院同意,查阅案件有关材料;(三)依据承办事项的须要,持乡镇法律服务所证明和乡镇法律工作者证进行调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索取有关材料;(四)对坚持无理要求、有意:随瞒重大情节、供应虚假证据或者严峻违反托付、聘应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或者解除托付、聘应关系。第十一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承办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应当担当下列义务:(一)不得私自接受托付和聘请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不得私自收取酬劳和其他费用;(二)不得泄露国家隐私、在工作中得知的个人隐私和当事人供应的不止公开的状况;(三)出庭代理,
5、应遵守审判、仲裁和调解活动的正常秩序。(四)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乡镇法律工作者名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卜二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当地律册事务所和公证处,应当在业务上蜴予法律服务所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其次章担当法律顾问第十三条乡镇法律工作者受乡侬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可接受聘请,担当本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字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是帮助聘请方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第十四条聘请法律顾问,由聘请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乡镇法律服务所提出,并供
6、应有关证件和基本状况:乡镇法律服务所接到册请后,依据聘请方的状况和本所的状况,确定是否应聘。乡镇法律服务所确定应聘的,应当指派一至两名乡镇法律工作者担当法律顾问;聘请方对法律顾问有指名要求的,应尽可能予以满意。乡镇法律服务所独自应聘有困难的,可以商请当地律和事务所联合应聘。第十五条乡镇法律服务所与聘请方应当协商订立法律顾问聘应合同.聘应合同采纳书面形式.聘应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耍内容:(一)双方名称,法律顾问的人数和姓名:(二)法律顾问的具体任务、职成范用和工作方式:(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法律顾问酬劳数额及给付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7、第十六条担当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就较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供应法律看法:(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拟定从法律角度提出修改、补充建议:(三)帮助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重要法律事务文书;(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五)代理参与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六)帮助进行法制宣扬教化;(七)供应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八)受托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第十七条担当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
8、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决策,就其中较重大的问题进行法律论证,供应法律看法:(二)帮助起草、审查、订立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与经济法律事务淡判:(三)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殊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组纷;(五)代理参与行政、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的谢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六)代理工商登记、联营、租赁、承包、担保、税务、信贷、保险等业务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七)帮助对职工进行法制宣扬教化;(八)受托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第十八条聘请方依据须要,可以聘请供应全面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专项法律顾
9、问,具体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担当法律顾问,应当在聘应合同中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履行职务的方式和时间,法律顾问因故不能按时履行职务时,应刚好通知聘谙方。第十九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担当法律顾问,有权隹阅聘请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并有权拒绝办理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事务.担当法律顾问,应当在聘请方托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和干预与执行职务无关或者未经托付的其他事务,不得泄露聘请方要求保密的事项。其次十条担当法律顾问,应当建立工作安排制度、工作档案制度、集体探讨制度以及与聘请方的业务联系制度。其次十i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加强检查和监
10、督,定期听取聘请方的看法;发觉不称职的,刚好与聘请方协商撤换。其次十二条法律顾问聘应合同终止后,聘请方要求续聘的,可与乡镇法律服务所协商订立新的聘应合同。法律顾问聘应合同履行期间,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一样,否则应担当违约货任。第三章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其次十三条乡镇法律工作者受乡镇法律服务所指派,接受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方当事人的托付,担当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应当支持托付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其次十四条乡镇法律工作者受托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托付人必需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1、(二)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具体的诉讼恳求和事实依据;(三)本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附:(四)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其次;五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对有激化可能的民事案件,对严峻影响正常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应当优先受托代理;对法律规定须经行政互议后才能提起诉讼的行政争议,应当告知或者帮助托付人依据有关规定执行.其次十六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接受托付后,代表乡镇法律服务所与托付人订立托付代理合同,并由托付人出具托付书。托付代理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双方名称,代理人人数和姓名;(二)代理的事项;(三)代理的权限(包括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代理的酬劳数额及给付方式;(六)违约货
12、任;(七)合同的有效期限;(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托付人的特殊授权包括:接受部分或者全部诉讼恳求;变更或者放弃诉讼恳求:进行和解、反诉、上诉或者申请撤回上诉。托付书主要写明:被托付人的单位和姓名,托付代理的事项及代理权限。托付书式三份,正本份提交受诉法院,副本两份分别由托付人和乡镇法律服务所保存。其次十七条代理人凭托付书和乡镇法律工作者证,经人民法院同意,查阅本案有关材料。阅卷应做好记录,驾驭当事人起诉、反诉或者答辩的有关事实和理由,分析、推断证据是否合法、的确、充分。其次卜八条代理人持乡镇法律服务所证明和乡镇法律工作者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谢查取证。调查一般应由两人进行,并制作笔录。调查
13、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由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签字或者盖章。其次十九条代理人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在分析、推断案情和证据的基础上,拟定代理方案,并与托付人协商交换看法。第三十条托付人除特殊缘由外,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出庭:代理离婚案件,必需有托付人共同出庭.第三十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人应当遵遵守法律庭规定,敬重审判人员,看法虚心肃秘,发言文明通俗,说理透彻有据,恳求合法合理.第三十二条在法庭调查阶段,经法庭允许,代理人就本案的疑点和关键事实,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发问,核实案情和证据:必要时可向法庭申请新的证人到庭,申请重新鉴定、勘验或提交新的证据。第三十三条在法庭辩论阶段,代理人应当依据事
14、实和证据,提出正确适用怯律、维护托付人合法权益的看法,反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主见。第三十四要法庭对案件进行调解,其调解方案合法合理的,代理人应当予以协作,劝服托付人接受。第三十五条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审诉讼,人民法院的裁决合法合理的,应当劝服托勺人服判并自觉执行;认为裁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有不当之处的,或者严峻违反审判程序的,应当向托付人具体说明,托付人确定上诉并接着托付代理的,应当接受托付,为其上诉供应法律帮助。第三十六条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二审诉讼,人民法院的裁决合法合理的,应当劝服托付人服判关自觉执行:认为裁决不当的,应当告知并帮助托付人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第四章代理
15、非诉讼法律事务第三十七条乡镇法律工作者受乡镇法律服务所指派,可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托付,为当事人供应法律帮助,帮助当事人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第三十八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接受当事人托付,代理下列非诉讼法律事务:(一)无争议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事务;(二)有争议的,但依法可以经非诉讼程序解决的法律事务;(三)不服行政裁决要求申请行政曳议的法律事务。第三十九条乡镇法律工作者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当事人授权托付的权限内行使职务;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诉讼程序解决或者其他法定程序办理的法律事务,不得接受托付以#法诉讼方式办理。第四卜条乡镇法律工作者接受托付后,应当代表乡镇法律服务所与托付人订立托付代理合理,并由托付人出具托付书。托付代理合同和托付书的格式参照本细则其次十六条的规定,由双方协商订立。受托代理简易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也可由双方协商采纳其他方式建立托付代理关系。第四十条乡镇法律工作者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除采纳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一般服务方式外,还可以依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授权以及承办事项的具体状况,分别采纳下列条款规定的服务方式办理。第四十二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事务,可以依据驾驭的事实和材料,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阐述和论证,指出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出具法律看法书。第四卜三条乡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