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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临潼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I-1.2 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2-1. 5预案体系-3-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3-2.1 应急指挥体系-3-2. 2总指挥部-4-2. 3总指挥部办公室-5-2. 4现场指挥部-6-2 .5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7-3 .6成员单位-9-2. 7应急救援队伍-13-2. 8应急救援专家-13-3.事故预防预警分级及信息报告-13-3. 1预防-13-3. 2预警-14-3. 3信息报告-16-4. 2三级响应-185. 3四级响应-19-6. 4响应主体-197. 5现场处置-21-8. 6应急结束
2、-225.信息发布-23-5. 1信息发布部门-23-5. 2信息发布原则-23-9. 3信息发布形式-23-10. 信息发布内容-24-6 .后期处置-24-6. 1污染物处理-25-7. 2生产秩序恢复-25-8. 3医疗救治-25-9. 4人员安置-25-10. 5善后赔偿-25-7 .预案管理-25-7. 1宣传和培训-25-8. 2预案演级-26-9. 3预案修订-26-(1)工贸行业企业概况-27-(2)事故风险辨识评估-27-(3)应急资源调查-29-附件1:临潼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领导通讯录-31-附件2:街办应急值班电话-33-附件3:临潼区救援大队-35-
3、附件4:临造区专家组-36-附件5:应急物资配备表-38-附件6:临遗区工贸行业企业信息表-40-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全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组织指导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陕西省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
4、安市临潼区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临潼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工贸行业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超出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3)跨街遒办事处的。(4)需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5)需要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其他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本预案不适用于工贸行业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
5、作按照街道应急预案执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专项应急预案对事故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3)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各级单位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所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救援处置,对事故发生地的事故处置进行现场督导和协调应急救援。(4)科学施救、规范有序: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全力开展救援。1.5 预案体系本行政区域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构成,与西安市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临潼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1 .1应急指挥体系工贸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
7、系由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工贸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和企业应急组织等组成。图1: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图2 .2总指挥部总指挥部是发生工贸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应急救援难度大或救援情况复杂,根据需要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分管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8、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气象局、机关事务中心、公安临潼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临潼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临潼分局、国网临潼供电公司、电信临潼分公司、移动临潼分公司、联通临潼分公司、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区级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2)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做出应对决策。(3)审定、批准应急响应有关的请示、文件。(4)指挥区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参与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5)负责对街遒办事处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必要时
9、提供相应的援助。(6)负责发布工贸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降级或终止的指令。(7)必要时,提请启动上一级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3总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总指挥部应急指挥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1)跟踪掌握并汇总分析各方信息,为总指挥部提供决策服务。根据总指挥部审定、批准应急响应的请求、文件,做好事故信息的研判和有关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保证事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2)根据总指挥部指示,协调联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所有相关部门互相沟通和通力合作。(3)指导、协调区级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行动。(4)协调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
10、参与应急救援,向总指挥部提出决策指挥的参考意见。(5)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省或外区应急力量增援。(6)关注和引导舆情,配合区委宣传部门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事故信息。(7)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提请总指挥部应急响应降级、终止工作。(8)及时办结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发生工贸行业较大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总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的临时机构。区应急响应前,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当启动区级响应后,原则上由区政府领导或由总指挥部委派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官。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
11、处的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官;其他成员及职责分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根据事故应对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可设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助组、交通管制和警戒琉散组、技术侦检组、供水供电通信保障组、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部署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需要总指挥部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
12、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2.5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1)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处置。(2)医疗救助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协调120等专业力量开展医疗救护、现场医疗保障、伤员转运、卫生防疫等工作;统计上报经医疗机构救治的伤亡人员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3)交通管控和警戒疏散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交通管控和交通疏导。指导、协调实
13、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控、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救援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4)技术侦检组根据救援现场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协调提供环境、气象、特种设备、水务、地质、建筑等技术信息。对生态环境、水质、疫情、士康等构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对构成环境影响的,按相关预案要求申请启动相关预案。(5)供水供电通信保障组分别由区水务局、临潼供电局、电信临潼分公司、移动临潼分公司、联通临潼分公司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4、根据救援需要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水、电及通信保障工作。(6)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与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新闻通稿,发布事件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组织引导社会舆论。(7)专家咨询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为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提供技术咨询。(8)调查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检察院、总工会、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协调负责开展事故原因和灾情调查,组织事故灾害评估,为抢险救援决策提供信息支持。(9
15、)善后处置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协调、组织妥善安置和维稳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组织开展善后工作。2.6成员单位有关成员单位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对应部门开展救援工作:(1)区委办公室:负责向区委领导传递应急信息,传递区委领导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批示。(2)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传达上级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批示。(3)区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处置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舆情监测,及时发布事故信息。(4)区委网信办: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分析,指导各单位处置舆情。(5)区财政局:负责区政府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属于区级事权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6)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