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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共12篇)目录篇一、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篇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研讨发言稿6篇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篇四、2024年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13篇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研讨发言稿17篇六、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20篇七、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专题研讨发言24篇八、2024年“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研讨交流发言27篇九、2024理论学习组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43篇十、2024年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46篇十一、理论学习中心
2、组围绕“工作纪律”研讨发言篇十二、2024年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51篇一、围绕“工作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工作纪律”研讨主题,我作如下交流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指正。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
3、识,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尽责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琉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夏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缺乏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面对就任前的问题消极回避;有的捂着“乌纱帽”做官,担责担险的事不干,该决断时瞻前顾后、该攻坚时畏意不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增写了对“
4、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权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
5、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条例明确对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条例对“进行统计造假”“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要说真话、讲实情。如果向上级报告
6、工作只报喜不报忧甚至说假话报假情,导致上级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则可能导致出台的政策脱离实际,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必须做到一是一、二是二,既说成绩、又讲问题。然而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有的一味强调痕迹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对此,条例把“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违纪情形,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干出实绩。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安全防线。保密工作是事关
7、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中国第一代核潜艇总设计师黄旭华,参与核潜艇研制任务后,严守保密规定,深藏功名30年,哪怕对家人也守口如瓶,他的父亲直到临终前都不知遒他从事什么工作。保守党的秘密,是党员在党旗下许下的誓言,也是党章规定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规定了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的有关工作秘密以及私自留存党组织有关工作资料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旨在使保密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道防火墙、高压线。古人云:”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不少风险挑战。这对
8、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防范化解各种失泄密风险,全链条、全方位、无死角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筑牢党和国家安全保密防线。在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到干事创业上,坚持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立足自身岗位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仝事业贡献力量。篇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研讨发言稿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
9、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的重要举措。简单地说,党纪学习就是让党员干部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党纪规定转化为言行准则,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让我对党员干部应遵守的六大纪律有了全面理解,内心深处也受到了警示教育。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严守六大纪律,融合党规党纪,做到入脑入心,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使命所在。根据此次“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主题,我作如下交流发言。严守工作纪律,做干事创业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
10、标准中就有“敢于担当”这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一要带头担责,率先垂范。领导就是要多干点、多辛苦点、多示范点,以实际行动打造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切实加强工作的主动,在对重点工作谋划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在时间前面,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攻坚克难。二要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后,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抓督办,通过加强督促检查促落实,坚持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坚持工作倒逼制度,坚持检查通报制度,真正解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坚持大胆工作,担当负责,解决推诿扯皮和避重就轻的问题,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勤奋工作,勇于创
11、新,解决为官不为和不思进取的问题,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解决失职渎职和为政不勤的问题,形成你追我赶的干事劲头。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一是坚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生活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可以折射出党性、人格和修养。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做道德高尚的人。二是坚持净化交友圈。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一定要慎重交友,
12、哪些人能交,哪些人不能交,要心中有数,防止被“哥们”和“朋友”用轿子抬着送进监狱。三是坚持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同时带领家庭成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建设崇尚廉洁、反对腐败、学习先进的家庭廉政文化,带头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上是我的交流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指正,谢谢大家!篇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专题研讨发言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党纪学习教育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中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交流个人的一些初浅认识和体会。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工作纪律是党的
13、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带头落实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尽责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
14、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缺乏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面对就任前的问题消极回避;有的捂着“乌纱帽”做官,担责担险的事不干,该决断时瞻前顾后、该攻坚时畏意不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增写了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
15、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权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条例
16、明确对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条例对“进行统计造假”“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要说真话、讲实情。如果向上级报告工作只报喜不报忧甚至说假话报假情,导致上级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则可能导致出台的政策脱离实际,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必须做到一是一、二是二,既说成绩、又讲问题。然而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有的一味强调痕迹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对此,条例把“热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