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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0)60号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沈阳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5月25日沈阳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维护学校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
2、额标准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学校预算、核算管理的资金,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各种收费、纵向科研经费中的仪器设备费和材料费、其他收入和捐赠资金等。笫三条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学校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学校向师生
3、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本办法所称重大采购项目,是指采购预算额度5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万元但被学校列为重大项目的采购项目。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第五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全面考量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笫六条学校出租固定资产招商项目,经营无形资产招商项目、面向师生的大宗服务收费采购项目、使用学生资金支付由学校代购项目均纳入学校采购范畴,适用本办法。使用其他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笫七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不
4、得将同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采用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本办法要求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第八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活动及其当事人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采购工作副校长担任,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研处、后勤工作处、校园安全管理处、网络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实行席位制,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附件1)O招标采购委员会是学校采购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构,全面管理学校
5、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审定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二)审核学校年度采购计划;(三)指导、监督和协调学校各部门的采购工作;(四)研究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采购事项。第十条招标采购委员会下设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采购办与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制订学校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学校采购工作流程;()代表学校履行采购人职责;(四)组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编制年度采购工作计划;(五)组织重大采购项目方案审核与论
6、证工作;(六)委托(抽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评审;(七)组织采购项目计划申报与实施的具体工作;(八)牵头处理采购工作中发生的质疑、投诉等事宜;(九)采购文件的归档;(十)对学校各单位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与采购有关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学校采购项目按不同类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业务属性进行归口管理(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负责教学、专业建设类别项目的归口管理,科研处负责科学研究类项目的归D管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学科建设类项目的归口管理,后勤工作处负责工程、维修类项目的归口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处、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类别项目的归口管理。未列入
7、以上类别的项目按项目属性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管理。财务处对所有采购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归口管理,审计处对所有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各单位提交的年度采购计划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为采购委员会审核采购计划提供依据;(二)对各申报部门提交的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果进行审核;对采购项目的市场调查和总体论证方案把关;(三)指导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拟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拟定与技术释疑,参与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要求及标准的制订。第十二条采购项目申报部门(以下简称申报部门)是指提出具体采购需求的单位或个人,申报部门可以是使用部门也可以是归口管理部门或个人。申报部
8、门应根据不同项目特点成立不少于3人的采购工作小组,多人经手、共同完成市场调研、项目论证等工作。小组成员一般应包含单位行政负责人、财经委员会成员等。申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包含所属单位教师的科研费采购计划等);(二)对采购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办理采购立项校内审批手续;(三)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提出采购需求及无排他性的详细技术要求等招标参数;(四)参与编制采购文件并对最终文本进行确认;(五)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释疑;(六)参与采购项目合同的审查,并配合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七)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资产入账;(八)配合采购办实施采购项目的
9、履约验收及付款;(九)按程序组织本单位分散采购并做好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规范,学校设置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评审专家由学校采购委员会成员,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采购项目负责人组成。评审专家应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市场行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采购纪律、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关系的必须回避,回避后该项目评审专家由采购办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审计处监督下,从学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主要职责是:(一)代表学校
10、参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评审工作,与外请专家共同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二)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评审,并与评审委员会共同出具评审意见和采购项目结论;(三)对出现质疑或投诉的采购项目,要配合学校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复议或答疑。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四条学校的采购活动,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二)遨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
11、标的采购方式。(三)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四)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五)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
12、式。(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第十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方式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第四章采购范围、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第十六条根据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学校的业务特点,列入学校采购范围的项目类别有:(一)货物类: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消耗用品,图书资料及数据库,印刷品,交通工具,建筑建材,学生用教材、军训服、运动服、学生公
13、寓用品,药品、医疗耗材、实验耗材及按规定应纳入学校采购范围的其他货物。(二)工程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供水排水管道、供暖设施、消防安防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装饰,建设工程的施工以及建筑工程安装等。(三)服务类:软件开发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运输服务,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财务、资产、审计及其他评估服务,法律服务,广告服务,摄影、摄像及课程制作服务,印刷服务,邮政与快递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等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第十七条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
14、“网上商城采购”和“部门分散采购”四种。(一)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将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列入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采目录”,详见辽财采2017480号文件附件)范围内的采购项目,采用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组织形式。(二)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采购办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集采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及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30万元以上未列入集采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学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且未列入网上商城采
15、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办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三)网上商城采购。是指由申报部门或学校采购办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网上采购的行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30万元以下、列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详见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附件)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用网上商城采购的组织形式。(四)分散采购。是指由申报部门以询价方式自行采购的行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度在3万元以下、未列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或预算额度在3万元以上、但采购项目属于特殊紧急等情形的,可采用分散采购的组织形式。第十八条发生工程抢修等不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师生安全、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紧急情况,归口管理部门应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按事前通报,事后备案”的原则,会同采购办确定具体采购组织形式。笫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后,财政部或辽宁省财政厅对采购品目分类、限额标准、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进行调整时,执行新规定。第五章采购的组织与实施第一节采购活动程序第二十条本办法管理的采购活动,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二)项目论证与立项审批。(三)采购项目实施。(四)采购合同签订。(五)履约与脸收。(六)资产入账与资金支付。(七)采购文件归档。笫二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