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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建立发展现代化粮食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改制的目标及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
2、食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党对国有粮食企业领导,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遒作用,确保政策性粮食安全。(二)改制目标:从国有粮食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现有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人员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遵照“管得住,能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防范风险,依法依规,规范运行,有利监管,有效管控,因地制宜,平稳有序基本原则,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三)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
3、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2 .坚持深化改革。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人员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3 .坚持依法治企。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4 .坚
4、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责,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二、企业改革步骤第一阶段,制定改制方案(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8月1日)。主要是组织学习粮食企业改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从实际出发,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方法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工作中坚持规范操作,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拟定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第二阶段,清产核资阶段(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
5、10月31日)。对全市现有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不动产权变更,确保做到三清,即人员情况清、资产状况清、债权债务清,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和数据保障。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1月1日到2022年11月30日)。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对关停撤销企业的注销登记工作,对改制的国有根食企业的帐务、资产进行划转移交到新组建的公司,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和产权变更,启动所属企业规范运作。第四阶段,完善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1月1日)。主要是处理善后事宜,对聘用员工进行培训等工作。三、改制的具体形式(一)企业改制方面。1 .企业名称。新成立市粮
6、物购销管理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管理中心白荷直属仓库改制为市白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市罗镜粮油管理所改制为市罗镜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市革塘粮油管理所改制为市苹塘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均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2 .保留市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 .改制方式。市粮物购销管理有限公司为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出资人的法人独资公司。将三家全民所有制粮食企业和市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市粮物购销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四家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子公司注册地址与变更前地址一致,注册资本以四家企业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报告为依据确定。4 .改制后的市白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承担我市的县级储备粮、食用植物
7、油、成品粮、救灾物资、冻猪肉等储备管理和购销工作以及名下资产的出租管理工作;改制后的市罗镜粮食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粮油的购销加工及名下资产的出租管理工作;改制后的市革塘粮食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粮油的购销加工及名下资产的出租管理工作。撤销关停太平、罗平、船步、曲塘、围底、华石、素龙、黎少、生江、泗纶、罗城、附城、粮油综合服务公司、竹园宾馆等12个粮油管理所、1家公司、1间宾馆。5 .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三家全民所有制粮食企业现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权属、固定资产、经营项目等一次性变更至相应的子公司,变更过程接受国资及审计部门监督。三家全民所有制粮食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业务分别由相应子公
8、司承继。撤销关停的14家企业经财政局、国资局界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市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继。上述均以市场监管局使用国家标准经营范围表述为准。6 .各粮油管理所、公司、宾馆等一企业一方案,按先易后难处置企业资产筹措改制资金。(二)职工安置方面。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日,目前为止,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共有在职职工99人,其中在改革时点前办理退休的有5人,参与公司制改革的共计94人。经过发放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共有14人愿意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对该部分人员,要依法依规对其做出经济补偿,剩余的80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四家子公司进行工作(其中,市白荷粮油仓储有限公
9、司计划安置36人,市罗镜粮食加工有限公司计划安置10人,市苹塘粮食加工有限公司计划安置10人,剩余的24人计划安置到市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到各关停企业从事未处置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三)职工薪酬计算。根据上级关于国有企业人员薪酬待遇计算的相关规定,参考市及周边兄弟县区国有粮食企业从业人员工资薪酬方案。同时根据岗位、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及工龄,按能上能下的原则定编定岗定责,按不同岗位和技术等级,确定合理的收入,同时工资向高学历、高层次人员倾斜。结合我市实际,参照市国资局监管企业的薪酬办法,制定市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工资薪酬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四、工作措施(一)加强思想认识。
10、企业及时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实施。(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改制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成立以市人社局、市国资局、市社保局、市粮食储备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粮食企业改制工作专班,由市粮食储备中心主要同志担任组长,统筹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稳步高效有序推进。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改革任务。(三)精心规范运作。按照法定程序,改制工作专班协助开展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工作,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盘点实物,核实账目,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认真评估。(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严禁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并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委沟通联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改革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