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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研讨发言(共10篇)目录篇一、2024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研讨发言3篇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三、2024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研讨发言5篇四、2024年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亮点及案例解析6篇五、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篇六、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16篇七、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感悟19篇八、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篇九、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22篇十、县直部门干部学习新修
2、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5)1帆J25篇一、2024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研讨发言通过对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认识到新条例是总结之前条例的实践经睑,根据党章、宪法和现行各项法律,以共产党内部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规章,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从严治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如何学习贯彻好新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首先要学深悟透,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系统地全面的学习,准确把握条
3、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尤其是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其次要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从深刻反思自己的不足、补齐自身短板做起,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做到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来自群众及各方面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贯彻执行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我们应该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纪律要求刻在心里,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严守党的纪律,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纪律性,树立正确思想观、政治观、世界观。时时刻刻
4、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从点滴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不忘党的纪律,不忘初心,坚守本心,做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篇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纪律为准绳贯彻落实从严的要求,是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的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基础性法规,为新征程推进
5、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民生建设提供严明纪律保障。目前,公司上下掀起学习条例热潮。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这法规对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以及对我个人开展工作起到的重要引领作用。条例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为我们的行为树立清晰的标杆,明白什么是可为和不可为。让我们时刻保持清醒,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党的原则和底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抵御各种不正当利益的诱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反思自己在日常工作的表现,确实还存在对公司制度理解不够深入,工作流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就是从降低
6、标准,放松要求开始,逐步造成对国家、社会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加强制度和业务学习,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同时,将这种自律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个人,共同营造良好工作纪律氛围,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形成强大干事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篇三、2024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研讨发言我们党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勇于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靠的就是纪律建设这个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仅是
7、部法规,更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行为的指南,为做细做实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也对党员干部养成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和加强自我约束习惯提供了方法和路径。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党员干部,我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集团大监督体制机制在支部内落地见效,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篇四、2024年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亮点及案例解析一、什么是廉洁纪律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苣要保隙。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二、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
9、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
10、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近年来,各
11、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一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习的。廉洁纪律这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下九个禁区。禁区一: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12、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
13、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
14、)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U1.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F瞥
15、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聿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第U4条)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9条第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高)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