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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摘要】本文首先介绍目前国际贸易中的运用状况,以及术语的含义、选择原则和运用缘由.然后从合同的订立、货物的交接及运输、货款结算等几个环节上分析对卖方可能遇到的无法限制合同履行进程的风险、货交承运人之前的风险、货船连接不顺风险、无单放货风险以及担当高额货代费用的风险、买方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风险等六种主要风险.最终,结合实际业务的处理状况,提出了五种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使整篇文章更加充溢论证、更有劝服力.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有、选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担当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有不同.原委运用哪种贸易术语对出口更为有利,并不能一言以蔽之,每个出口企
2、业都要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外进口商的信誉状况来慎重选择.但是,近些年来在出口贸易中由于运用贸易术语,而使出口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略有上升的趋势,在此有必要论述一下在出口时运用贸易术语的弊端,以向广阔的出口企业供应一些有益的参考及借鉴.贸易术语选择得恰当及否,将会对贸易双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因为它关系到贸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键词】出口贸易术语卖方风险防范措施引言术语是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之一。依据国际商会90年头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运用的频繁程度,排在第一位。尤其是大宗干货或石油等特殊货物的贸易多以术语成交.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出口商不愿涉及航运,出于便利的考虑,出口商也偏向选
3、取用术语,术语的出口合同占到整个出口合同量的60%至70%.国际金融危机下,出口信用危机剧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示,在目前的严峻的外贸形势下,海外买家信用风险加大、海外主权违约风险加大、国外银行的信用风险加大已经越来越明显.1贸易术语的概述贸易术语原意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英文为(),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从该时起担当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在贸易术语项下,责任、风险2.2货损及脱保的风险假如采纳贸易术语成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国内出口商,依据保险行业的国际惯例,不管是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还是英国伦敦擀会货物保险条款O,对于基本险保
4、险责任起讫都是采纳“仓至仓”条款(),即从保险单或明的发货人的仓库出运时候起先,进入目的地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仓席为止.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失,由于货物已经越过船舷,风险由国内出口商转移给国外进口商,国内出口商通过交单时候对保险单背书转让,国外进口商可以在保险单上面指定的保险索偿地点向当地的保险代理公司索赔.而假如国外进口商不付款,那么国内出口商就可以不转让保险单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当采纳等由国外进口商投保的贸易术语时,就会存在如下两种风险:2.2.1 国外进口商未付款在发生货损后,无论国外进口商是否投保,国外进口商都有可能不来赎单,这时由于国内出口商未投保,那么其不行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5、只能向承运人追究货损的责任.但是,一方面承运人可能免责或者责任限制,另一方面诉讼也费时费劲。2. 2.2从国内出口商仓库到越过船JK这段时间发生的货损由于项下,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是由国内出口商担当的,假如在从国内出口商仓库到越过船舷这段时间发生货损,那么损失只能由国内出口商来担当.即使国外进口商投保,那么这一期间的损失国外进口商也因没有保险利益而无法取得保险赔偿,国内出口商无法寄希望通过国外进口商取得保险赔偿.因此,国内出口商只能向国内的货代或者车队索赔货损,但是通常这些货代或车队的赔偿实力有限.2.3卖方面临货船连接不顺风险在出口货物时,船舶常常会受台风等天气状况的影响,而不能如期到港
6、.当买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接近,而买方所指定的船舶又未如期到港时,卖方要担当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直到货物上船为止。假如船舶能在信用证装运有效期内到达还算万幸,假如船舶逾期到达,那么卖方不仅要及买方磋商修改信用证装运期及有效期等事宜,而且还要担当更长一段时间的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这样会大大地影响卖方的资金周转,在市场行情不佳时,还有可能造成货物的积压.2. 4单证不符的风险利用国内卖方对信用证的信任,在信用证中设置软条款,使国内卖方因单证不符遭银行退单.主要表现为,在信用证生效环节、货物检殴环节、货物装船环节和货物验收环节设立软条
7、款.如信用证规定,必需由开证申请人或其指定人臆货并签署质量检臆合格证书或者货物收据:货物质量检验证书必需经开证行或者通知行核实;有关航运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由买方另行通知受益人:指定凭某船公司的提单结汇等等。还有的是采纳放长线,杓大鱼的方法,麻,国内卖方.采纳预付款或者后方式先做一第金项较小的贸给,并刚好付清货款,在取得国内卖方信任以后,签订一批贸易买卖合同,利用先发货后付款的方式,少付或不付货款.3主要风险的防范措施在国际贸易中,贸易的磋商乃至合同的筌订,都是贸易当事人即买卖双方看法统一的体现。如下案例为例。2012年3月,张明所在的公司及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了一笔八万美元的服装出口合同,价格条
8、件为上海,支付条件为D/P,出口货代为买方指定的簿美公司.由于在此之前公司及该客户采纳1./C支付方式通过该货代公司做过两票单子,所以没有对该货代公司进行具体了解。我公司将货物发出后,将包括三份正本货代提单在内的全套货运单据通过中国银行交对方指定的代收行收款,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货款.在此后的一个多月内,对方一会儿说没见着单据,一会儿说正在和银行商议赎单,一会儿又传来一份真假难辨的银行付款底单.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公司只好指示代收行将全套单据转让给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让其先代收此货然后再及买方交涉,以避开港口滞港费的损失.当美国分公司拿着正本提单去提货时,发觉货己被买方提走.公司一面和买方
9、交涉,但对方既不回传真,也不接电话;一面派法律顾问带人赶往上海,打算对货代公司实行行动.赶到上海时,德美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再到工商部门一调查,才发觉该公司根本没有货代资质,仅为一家运输询问公司。事后我们了解到另外还有两家中国公司受到了同样的欺诈。在万般无奈的状况下,公司只好实行托付授权的方式,通过美国分公司请美国律师起诉进口方.但得知该客户已申请了破产爱护.按美国的法律,我们只能参与破产清理,经计算如叁与清理,其所得可能还不够支付律牌费用,公司只好撤诉.此案历时半年之久,不仅全部货款血本无归,并且还奢侈了大,人力和其它翻外的费用,损失特殊巨大,其教训也非常深刻!对案下药假如可能话,争取按先结后
10、出的T/T方式或1./C方式进行支付。平安主动的支付方式可以在肯定程度上消退或减轻价格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先收钱后给货的付款方式应当是无风险可言,但要记住眼见为实,不要仅凭所谓的银行付款单的传真件就将货付运,最至少要通过银行核实到贷款的确是付往你的账户上了1./C支付条件下要严把单据质量关,杜绝单据不符点,严格限制担保议付.虽说这还有风险,但终归主动权在你手,最至少你可以通过努力在肯定程度上去限制风险,终归1./C的支付方式是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争取采纳船公司提单取代货代提单.船公司大多信誉良好,即便有时凭担保将货放给客户,但一旦出现问题,会凭借其信誉及实力,妥当地处理纠纷,其信誉度远非货
11、代公司可比.假如不行避开地要通过对方指定的货代并运用货代提单,必需要对货代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且也未得到外经贸部批准的4班货代公司坚决不用如不行,那就只好让对方在发货前覆付全部货款。拒绝接受“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在1./C支付条件下,可接受在提单收货人一栏中注明“凭开证行或付款行指令”(,)运用“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不仅会引起因对方无单提货而导致的风险和纠纷,而且会在以后的发货人因故要将货物退运,转运,或托付第三方提货等方面造成很难解决的人为障碍.因为在此两种提单项下,只有提单的收货人才有权对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处置.另外,提单背书转让时,要尽量运用“空白背书”
12、,其道理及缘由和前述相同,如不运用“空白背书”,一旦双方发生争吵,出口人就有可能不便行使,甚至失去对滞于目的港码头的货物的处置权.针对不同的客户进行不同程度的风险限制.人们常说,只有完备的客户,没有完备的交易条件.应当说绝大多数外贸业内人士对此是深有同感的.在具体操作中,对于那些不知底细的客户,信誉不良的客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高度警惕,严格把关,切不行操之过急,否则会事及愿违的。?对于信誉较好的老客户,也不行过分地掉以轻心,要随时关注他的业务的改变,并设立风险限制底线,不行将口子开得太大,以免掉进寒性循环的泥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以规避并转化风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外业务部已建立起一
13、套信用调查体系和风险追偿体系,通过投保信用险,由保险公司帮你去调查客户的信用,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在风险事故产生时,通过代位权的转移,由保险公司帮你通过不同的渠道对有关责任方进行追索,无论结果如何,你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肯定程度的赔偿.这种方式不仅效果好,还省去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费用.相关话题目前我外贸出口合同中,有相当大比例是按或C&F价格条件成交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客人来自于中东、南亚、非洲、美洲等地区,他们往往以中国的货运险费率过高为由,坚持按或C&F成交,而实际操作中他们又往往不按规定去办理货运保险,而是待货物到港后干脆赎单提货,以躲避保险费用的支出,而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任
14、何损失,皆由出口人来担当.依据国际海洋货物运输的惯例及规则,承运人对其所承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短少和灭失,仅担当有限的赔偿.在这种状况下假如出口货物一旦发生海损,出口人将要承受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我国目前所推出的“短期出口信用险”虽说在肯定程度上帮助了出口企业解决了出口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但又有费率高,条件苛刻,囊括范围有限等诸多不足.像我们上面讲的状况,信用险所能涵盖到的仅仅是很小的一角.综上所述,假如迫不得已签订了出口合同,卖方应力争以下几个条件,以防范有可能发生的风险.1避开行情风险卖方要刚好及买方保持联系,劝服买方要以侑誉为猫,使其意识到长期合作的直要性,要求买方尽快租船接货.2
15、杜绝无单放货的风险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卖方必需坚持要求注明自己的抬头,以确保在结汇之前货物的全部权仍驾驭在自己手中,杜绝无单放货的非法行为.卖方还应要求买方及信誉好、具有承运资格的船务公司租船订舱,只接受正本海运提单,不能接受货代提单。3选开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假如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还应对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条款严格加以审核,如有难以办到的苛刻条款,定要刚好要求修改.4避开脱保的风险卖方最好对货物装船前的风险另行投保I卖方可要求在买卖合同中订明,买方投保时应将卖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买方担当货物从离开卖方仓库时至抵达目的地买方仓库时止的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5货款的平安收取主要的防范措施有
16、:选择合理平安的货款支付方式,尽量争取买方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货款的付款条件:可实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在出口过程中,一般保险补偿范围之外的风险进行保险;可采纳国际保理作为付款保证的方式,或者采纳托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的事后补偿措施.以上是一般的防范措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出口贸易中运用贸易术语所产生风险的症结,大凡来自于买方驾驭租船订舱的主动权,使卖方无法得知承运人的信誉、无法左右装运期、更无法有效地限制“物权凭证”提单.因此,在出口贸易中应主动地争取采纳、贸易术语,在以集装箱运输方式下,更要主动地凳试运用国际商会提倡的新贸易术语、以及,从根本上避开风险的发生,确保经济效益.结束语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趋突出,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淌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罂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加大了我国企业出口收汇风险.而作为采纳作为主要贸易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