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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答:(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哪些服务?答:(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
2、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就业公共服务。1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目标和任务是什么?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以提供就业服务为基本职责,以促进社会就业为基本目标,以实施国家就业政策为基本任务。14、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中有哪些职责?答: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15、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如何申请就业援助?答: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将该规章制
3、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33、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答:根据劳动合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34、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
4、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6、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哪些情况?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5、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吗?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44、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如何确定?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
6、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越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5、什么是竞业限制?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49、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
7、同。50、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答: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的,其支付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Bo51、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5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
8、,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57、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能申请参加仲裁活动。(错可以申请)58、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如何处理?答:可以缺席裁决。59、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长时间?从何时算起?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60、什么情况下
9、,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谖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61、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10、答:5日内。65、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当事人是谁?答: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66.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有哪四支队伍?答: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67、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等级分为哪五级?答: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68、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69、企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具体比例是多少?答:企业职工工费总额的1.5%-2.5%。70.甘肃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任务期限到什么时间?答:20092010年,2年左右时间。71,在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中提到,要
11、对农村“两后生”进行培训,农村“两后生”具体指什么?答:指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集体必答题72、职业技能鉴定的三大体系是什么?答:政策保障体系、鉴定运行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73、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试题由哪三部;组成?答:考核准备通知单、考核试卷和考核评分纪录表三部分组成。7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三个特点是什么?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受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9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答:劳动保障行政
12、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D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9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70号)规定,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市(州)管辖的范围分别是哪些?答: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中央
13、在甘、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所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分支机构):其批准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省直部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实施监察。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其批准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埠驻甘用人单位和市直部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实施监察。9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的条件是什么?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应当依法受理:(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
14、被举报单位;(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并由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如不属于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鼓励举报人进行实名举报。96、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哪些?答: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1)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非法用工单位。97、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答: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有: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专项检查以及接
15、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98、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其中核心部分是什么?答: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99、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答: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100、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征?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的特征。10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目标是什么?答: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10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哪些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3、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从业人员最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时间?答:1996年1月1日。Io4、我国是何时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答:1997年7月。105、企业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操作?答: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106、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怎样管理的?答:收支两条线管理。107.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什么筹资方式?答:部分积累方式。108、社会保险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