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425289 上传时间:2024-07-08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34.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3页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3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依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关于奋力推动“四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的实施方案临发(2023)6号文的要求,参照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来修正、健全和完善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5)关于

2、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8)875号);(6)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9)“十四五”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33号);(Io)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lO61-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Il)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2)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

3、年);(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1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8);(1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18)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19)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50号);(20)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1)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2)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23)山西省全面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办法(晋气防办(2020)1号);(24)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5)山西省大

4、气污染防治条例:(26)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27)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动计划;(28)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办发(2023)34号;(29)山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30)山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31)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32)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联防联控县重点企业排放浓度和排污总量双控实施方案的通知;(3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5号);(34)临汾市重污染

5、天气应急预案;(35)临汾市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36)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大政办发(2017)101号)。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加强日常预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强制执行污染减排措施,加强人体健康防护,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连片乡(镇)人民政府大面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统筹领导

6、,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直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加强大气污染点源的日常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能力,科学预测大气污染情况,综合考虑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发布相应级别预警,根据预警级别同时启动响应程序,提前做好落实应对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分工、理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

7、、有序、有效拭行。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宁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点区域为昕水镇、曲峨镇、太德乡、三多乡、太古镇。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大宁县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对工作的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预案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相关要求修订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部门实施方案,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单位也应依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操作方案。本预案与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成员单位

8、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共同组成大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1.6 应急措施本预案提出的应急响应措施分为督查管理措施、健康防护措施、污染减排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应急体系的各响应单元(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管控对象、社会公众)需根据已启动响应等级应急措施的职责归属和履责要求,完成相应的响应动作。2 .指挥体系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2.1 县指挥部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协管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县指挥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

9、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县住建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公路段、国网大宁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中心、移动、电信、联通大宁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 县指挥部工作组县指挥部另设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3 .预测与预警3.1预警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

10、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l)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QI200持续天数作为确定预警级别的基本条件。3.1.1三级预警(黄色):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3.1.2二级预警(楂色):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3.1.3一级预警(红色):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l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l日均值达到500。3.1.4当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24小时,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

11、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1.1 1.5当监测或预测到二氧化硫小时浓度超过500微克/立方米、650微克/立方米、800微克/立方米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1.2 监测预报预报预警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气象信息,每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分析,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当预测出现3天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颈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按高级别确定预警等级。1.3 预警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预警。原则上,预警信息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

12、,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紧急发布预警信息。3.3.1预报预警组会商确认预警级别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预警建议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首要污染物、建议预警级别等内容;3.3.2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建议出具预警意见,黄色预警经副总指挥批准后发布,同时下达响应指令和响应启动时间;橙色、红包预警经总指挥批准后发布,同时下达响应指令和响应启动时间。3.3.3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或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经履行相应程序,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区域预警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3.4 预警等级调整3.4.1 4.1

13、当预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可以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空气质量低于现有预警级别,但未达到解除条件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3.4.2 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通报的预警等级调整信息,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区域预警等级调整信息。3.4.3 预警解除程序与预警发布程序相同。3.5 预警解除3. 5.1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改善达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可以解除预警。4. 5.2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通报的预警解除信息,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区域预警等级解除信息。4.应急响

14、应5. 1县级应急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III级、11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分别对应黄色、楂色、红色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调度,收集、汇总、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预报预警组加密专家会商频次,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宣传报道组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5.2 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主动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或在执行上级预警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应急减排措施,并及时向县指挥

15、部办公室报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5.3 县直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县直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本单位职责及实施方案发布相关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5.4 响应措施及措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特别加大对企业停限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机动车限行、露天烧烤、违法经营使用燃煤及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保障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紧急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减排目标。根据预警级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30%、40%以上。4.4.1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按照临汾市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以下简称错峰方案)执行。4.4.2In级应急响应措施4.4.2.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发布以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