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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拜访供应商。三、投标文件中的串标事件关键线索1.纸张打印油墨痕迹;9 .曾在多个后经证实存在串标行为的项目中,发现多份投标文件纸张在某一固定位置,出现漏墨、轻微线条的现象,判断该投标文件应该出之于某一台打印机,且打印时间顺序应该非常接近;10 盖章位置。发现多份投标文件盖章位置几乎完全一致,高度怀疑盖章出自同一人之手,而且应该是同一时间段完成盖章;11 盖章痕迹。多份投标文件纸张特定地方有印泥痕迹,也曾发现投标文件某些单页纸张印章痕迹出现深浅断线等特征,可以判断盖章应该是在某相同地点、相同办公桌面完成;12 文字内容。多份投标文件,报价清单集中连续多行工程子项单价、工程量等数字,包括小数
2、点后几位数均完全一致的情况;13 排版格式。多份投标文件无论是文字段落,还是表格内容,文字字体、加粗、左右对齐、居中、斜体等均完全一致;14 相同差错。某些低级小错误,无论是计算错误,还是错别字,同时出现在多份投标文件中;15 联系方式。投标文件保留了相同的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联系地址,或者出现不同投标文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16 投标文件包装。投标文件包装物(档案袋、密封方式)完全一致。四、常见围标串标嫌疑1.参与询价的单位互为关联利益关系;17 两家参与报价的单位报价完全一致或报价成比率;18 报价策略存在舞弊嫌疑,有偏向某一供应商的倾向;19 限制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
3、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20 确定标底的人员或能够接触标底的人员与供应商勾结,泄露标底给供应商;21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异常的举动;22 采购人员突然奢侈的生活,存在收受回扣或接受款待的嫌疑;23 投标书内容存在一致性,比如报价;24 存在使用同一个项目实施成员或者同一个项目成果;25 .投标书瑕疵存在一致性,同一个地方都存在错别字;26 .快递或者邮件的投标书地址一致或者相近;27 .电子档的投标书“属性”显示的内容存在一致性;28 .不同的供应商但是收款账户是同一个;29 .资质虚构或者挂靠。五、常见串标舞弊行为1 .低价中标,高价执行(开始时,以绝对的价格优势中标,而后再签订高价合同,与中
4、标时不一致,或者仍按照投标时签订合同,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则以各种理由来变更合同,最终达到高价执行的目的。);2 .投标人轮流坐庄(投标人圈内商定,排定主次,每次推选一个作为招标公司的中标人,排队吃果,利益共享。);3 .共同抬高价格(投标人之间达成一定的默契或协议,相互将价格提升,高于正常水平,实现最终中标也是高价的目的。):4 .中标公司与合同签订公司不一致(中标人的名称资质等与最终签合同公司的名称资质不一致、或在中标文件中有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委托收款或付款等情况。);5 .规规矩矩的走过场(招标价格高于非招标采购价格、或供应商换汤不换药、或雷打不动无调整、或投标价格与底价
5、大部分内容金额雷同极其接近等等);6 .私下开标与换标(私下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向某些特定的投标人传递相关信息、或协助这些特定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变更、或协助开标前补充相关信息等等)。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撰写存在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市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出具的,对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法律文书。审计报告既反映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又体现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文字功底。每一份审计报告都必须清晰严谨、有理有据、入情入理。笔者结合法规审理工作实际,就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做一些探讨。一、当前审计报告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一
6、)基本情况冗长,审计报告“头重脚轻”。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与审计或专项申计调查事项有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在实践中,一些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几乎占据了报告篇幅的“半壁江山”,被审计单位职责职能等内容原原本本呈现在审计报告上,未加以归纳和提炼,缺乏层次和重点。同时,审计报告反映问题部分内容较少,造成审计报告“头重脚轻”。(二)审计评价缺少证据支撑,存在主观臆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但实
7、践中,部分评价意见照搬照抄被审计单位总结材料,而对于总结中涉及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数据是否准确无误,未进行充分取证;部分评价意见存在主观夸大成分,如评价内容“某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但审计证据中仅涉及该单位一到两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三)审计发现问题定性不准确,事实表述不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但实践中存在问题定性与事实表述“两张皮”现象,如问题定性为“政策落实不到位”,而事实表述中仅涉及资金使用方面问题,未涉及相关政策;部分问题表述中“无关信息”过多,采用堆砌式写法,未加以整理和提炼,导致问题
8、描述模糊不清、指代不明,违规点不凸显;财务专业术语较多,未充分考虑报告使用者身份和报告的可读性;词句表述多次重复。(四)法律法规引用不规范,其适用范围超越审计职权。一是引用的法规依据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却长篇大论的罗列出来;二是法规引用冗余或与问题无关,一些审计人员会把凡是跟问题有关联性的法规全部罗列上去,有的则仅引用“定义式”条款,无法支撑问题定性;三是引用法规依据与问题责任主体不匹配,如问题涉及主体为国有企业,引用的定性依据为预算法实施条例。(五)审计建议的对象不正确,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一是审计建议的对象为非被审计单位,如某些问题是被审计单位下级单位存在的,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责令其下级
9、单位进行整改,但不能直接对下级单位提出审计建议;二是审计建议内容空泛,如通篇问题后面的建议都是“加强管理”;三是审计建议无可操作性,如建议被审计单位“重新签订合同”等。本计建议应便于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研究落实,能够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施政提供参考。二、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建议(一)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审深审透是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前提,“审”的能力对审计报告内容和质量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对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要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充分发挥审计骨干“导师”作用,通过面对面讲解、手把手传授审计“实战”经验,帮助审计“新人”快速提升政治
10、素质和审计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向内“聚力”,由青年审计干部轮流做主讲人,对政策法规、审计方法、审计技术等方面的新动态、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分享;向外“借力”,对跨行业、跨领域的专业政策和专业知识,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让审计干部成长为审计领域专业人才,同时成为跨行业的“专业”人才,为推进审计融合发展打好基础。(二)勤练文字基本功。“写”是新时代审计干部必须练就的基本功。审计报告虽是通过文字来叙述,但又不等同于一般的文字材料,需要审计人员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审计报告不是对审计工作底稿所得结论的简单堆砌,而是要沿着“资金-项目-
11、政策-政治”这条线进行分析提炼,既要有高度,又要有深度。提高处理文字的能力尤为重要,可先从信息宣传报道的撰写入手,围绕行业主流媒体、审计专业报刊、上级审计机关网站等发布的征稿内容和要求进行撰写,以量变促质变,不断提高文字归纳和提炼的能力。高质量的审计工作要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呈现出来,要从“成品”到“作品”,再到精品,反复打磨,靠专业让人服气,靠实力赢得尊重。(三)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做实研究型审计,是审计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通过研究先行,为审深审透打下基础,以研究型审计提升审计报告的“含金量”。一方面,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跟踪研究行业领域相关文件、法规、政策,同时加强对项目所涉及的被
12、审计单位行业性质、发展现状、资金规模等方面的研究,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审计。另一方面,加强对审计着力点和突破口的研究。进行“双角度”思考,既要站在审计监督的角度,及时、准确、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区、市关于行业管理的新要求,也要站在行业工作者的角度,深化对行业运行机制、管理内容和工作规律的掌握,让审计视角更宽、看待问题更准、提出建议更实。合理安排审计的时机、节奏和方式,把握审计重点、实施步聊和预期效果,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四)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在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方面,分管领导要掌舵定向、加强指导;项目执行科室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法规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在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审计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庞杂的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分清主次,初步确定报告反映问题的先后顺序及定性、处理处罚、评价、建议等。审计组成员要认真审阅校对初稿,反复检查事实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引用法规是否正确,评价建议是否恰当、精准,查明问题是否遗漏、简单罗列,切忌“闭门造车”。一份合格的审计报告,需要审计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集思广益、协同配合,多次研讨、多次校对、多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