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汇编.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工委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经常向社区居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和各有关方面保持密切联系。第二条全面负责团委工作,组织召开团委工作会议,根据社区居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团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工作例会上,代表团委委员会报告工作,并且组织团员讨论及听取团员意见。第三条加强团组织建设,发展社区青年加入共青团组织。掌握了解社区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状况及思想动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资料,做好团员的转入和转出工作。第四条注意发挥团员青年在社区五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围绕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开展工作。鼓励团员青年加入社区义工队伍,动员团员青年
2、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第五条加强对社区团员青年的培养,做好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第六条密切联系,及时互通情况,切实做好辖区问题青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第七条督促、帮助团委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第八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社区妇女工作委员会职责第一条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同任何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其它法定权利的行为作斗争。第二条加强社区妇工委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五条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其积极作用,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第六条加强与上级妇女组织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妇女儿童的意见和需求。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
3、工作任务。社区计生协会职责第一条在社区“两委”带领下,组织发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协会建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育龄群众的贴心人”的群众组织。第二条充分发挥协会网络和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配合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等工作。第三条健全协会组织网络。选好以群众会员为主、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理事会,积极发展热心计划生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巩固基础网络。第四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发挥阵地作用。第五条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服
4、务,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帮助群众尤其是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第六条履行监督职能。在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发挥作用,对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监督居民自觉遵守计划公约。(五)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六)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第三条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考核评议。当社区居民代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第四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5、议事规则(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卜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社区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在合法的前提卜.,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全体社区居民都应当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5天书面通知全体社区居民代表,并张贴会议通知;代表就有关议题深
6、入调查研究,征求社区单位和居民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提出议案者说明议案,再由与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然后集中正确意见对议案以无记名形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当场宣读,会后张榜公第二条学习内容:(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三)国内、国际形势。(四)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和科技知识。(六)与工作相关知识。第三条认真遵守学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学。第四条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除参加集中学习外,平时必须主动进行自学。第五条坚持理
7、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注意实际问题的理论分析,增强学习效果。第六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及专职人员必应当提交年度个人学习总结,如实反映学习情况。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第一条社区居委会除了以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等形式沟通与居民的联系外,社区居委会成员应按照贡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民中的枳极分子以及困难家庭居民,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第二条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第三条社区居委会至少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各界、各类人员座谈会,
8、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第四条在做好日常接访工作的基础上,应联络与居民利益关系密切的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接待日活动,并设置居民意见、建议联系箱。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应将其分工及所负责的工作制度向居民公开,便于居民联系与监督。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委员应将联系群众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将重大情况向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汇报。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为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居民群众与基层事务管理和监督意识,增加办事透明度,建立健全公开的规章制度,使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订本制度。第i条公开内容(一)社区居委成员的工作职责
9、分工情况;(二)居委会各项经费收支、经费使用情况;(三)居委会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四)居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居民公约等:(五)居民会议(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执行情况:(六)社区开展的服务项目,服务运作情况:(七)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内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任期、离任的审计情况;(八)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应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向居民公开。第二条公开形式(一)在室外公众位置设立居务公开栏。将应公开的内容和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居委会公开栏向居民公开。(二)利用业主信箱派发宣传资料告知居民。(三)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公布需要全体社区居民
10、知道或参与的居务大事。第三条公开程序(一)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二)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三)以公开栏或其他形式公开;(四)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并建立居务公开档案;(五)接受居民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六)公布整改措施及效果。第四条公开时间(一)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一)凡属于H常规范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如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每年公开一次;(三)财政收支情况等,每季度公开一次:(四)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
11、一次;(六)居务公开方式采取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公布。第五条监督检查(一)居务公开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办事处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的检查,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所辖各居民小组的检查。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定期开展居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一)建立居务公开档案,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记录在册,以便监督检查。(三)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i条为保障居民依法实行自治,创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
12、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应该在社区居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三条社区居民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F简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志愿者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各项工作。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应干预依法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
13、的事项。第五条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在广泛征求居民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应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修改。经通过,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应自觉遵守。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或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才能举行。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代表大会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及全体社区居民必须执行。第二节社区居委会第八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
14、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居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居民自治。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成G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守则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居民民主选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仆,应努力为社区谋发展,为居民谋利益。居委会成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居民监督。第三节社区居民小组第十一-条本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至3名,由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小组在社
15、区居委会领导卜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第十二条居民小组成员的职责(一)维护本组居民合法权益,反映本组居民合法诉求。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居委会的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二)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三)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组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当好居委会的耳目和参谋。第三章社区居民第十三条本社区居民既包括本社区户籍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且在本社区有固定合法住所的社区非户籍居民。第十四条本社区居民享有的权利(一)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二)年满18周岁的居民(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加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问题的权利。(三)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四)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第十五条本社区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三)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敢丁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四)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