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415954 上传时间:2024-07-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8.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车上书”考证补.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公车上书”考证补公车上书考证补茅海建一、问题的提出光绪二卜一年(1895)的公车上书,始终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务。全部的近代史著作对此都有大体相同的描述,并给予了很多意义。然而,各种论著对于公车上书的描述,所运用的最基本的史料是康有为的我史.其记述为:再命高校士李鸿章求和,议定割辽台,并偿款二万万两。三月二十一日电到北京,吾先知消息,即令卓如(梁启超)鼓动各省,并先鼓动粤中公车,上折拒和议,湖南人和之。于二十八日粤楚同递,粤士八十余人,楚则全省矣。与卓如分托朝士鼓动,各直省莫不发愤,连日并递,章满察院,衣冠塞途,围其长官之车。台湾举人,垂涕而请命,莫不哀之。时以士气可用,乃合十八省举

2、人于松筠庵会议,与名者千二百人,以一昼两夜草万言书,请拒和、迁都、变法三者。卓如、孺博(麦孟华)书之,并日缮写,(京师无点石者,无自传观,否则尚不止一千二百人也。)遍传都下,士生气涌,联轨察院前里许,至四月八日投递,则察院以既已用宝,无法挽回,却不收。先是公车联章,孙毓汶已忌之,至此千余人之大举,尤为国朝所无。闽人编修黄口曾,孙之心腹也,初六七日连日大集,初七夕,黄夜遍投各会馆,阻挠此举,妄造飞言恐吓,诸士多有振动者。至八口,则街上遍贴飞书,诬攻无微不至,诸孝廉遂多退缩,甚且有.请除名者。孙毓汶犹虑挠其谋,即先迫至上用宝,令北洋大臣王文韶诬奏海啸,垒械弃毁,北洋无以为备。孙暖汶与李连英内外恐吓

3、,是口翁常熟(翁同稣)入朝房,犹力争勿用宝,电日相伊藤博文展期五日。孙谓:若尔,日人必破京师,吾辈皆有身家,实不敢也。常熟厉声责之Fh我亦岂不知爱身家,其如国事何?孙知不能强,乃使李连英请之太后,迫令皇上画押,于是大事去矣。另外还有一些史料,但引用并不如此篇那么普遍。从康有为以上的说法来看,已经是相当的完整。其对整个事务发生的缘由、过程与结局的描写,活灵活现,雅之本人即为当事人,后人宠爱引用他的说法,并信之为确论,也是可以理解的。最早对康有为的说法提出质疑的是黄彰健先生o他于1970年出版戊戌变法史探讨,其中论今传康戊戌以前各次上下是否与当时递呈原件内容相合一文,以相当大的篇幅论及此事。他运用公车上书记、四上书记,认为康有为原定是四月初七日至初九日大集,四月初十日至都察院上书,由于条约已于初八口被批准,所以上书一事议竟中寝:他引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闻尘偶记,认定当时并无阻挠上书的行动:他还提出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