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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商法复习资料3套(完整版)海商法复习资料(一)第I章:绪论1、海商法的概念及特点:概念: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特点:涉外性、技术性、特别性2、海商法的形式: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国际航运惯例、其他(判例、海商法学说及法理主见)第2章:船舶物权I、船舶的组成局部:船体、船机和屈具。2、脂舶的性质:D船舶是物,但有时做拟人处理2)船舶是动产,但按不动产来出来3)船舶是不行分物,但各局部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价值3、船舶物权的种类:船舶全部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4、船舶全部权的公示方.法:是动产,但价值大,交易不甚频率,因此将登记规定为船舶全部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公
2、示方法。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在发生船舶全部权的取得、转让和歼灭时,假设没有完成相应的登记,那么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船船全部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对善意的第三人,那么不发生船舶全部权变动的法律效果。5、船舶担保物权:受偿的先后依次:船的优先权船帕留置权船船抵押权一般担保物权6、船舶全部权的踊段权能:占有、运用、收益、处分7、船舶全部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公法上的没收、征收、捕获等:私法上的建立和订造。是一种与船舶转让无关的取得方式。维受取得:二手船)购置、承受赠与、承受保险委付等。是一种以船舶转让为根底的取得方式。8、船舶全部权的灭失状况:公法上的没收、征用、捕获等船舶灭失,
3、包括漂浮、失踪、拆解等船舶转让,包括赠与、出售及保险委付船舶被法院拍卖9、班舶抵押权的特点:附属性(存在上的附属性、处分上的附属性、歼灭上的附属性)、不行分性、物上代位性、特定性、依次性、追及性、公示性、意定性、限定性、10.船舶抵押权的灭失缘由:因担保的债权歼灭而歼灭(如债的履行、抵消、免除等):因行使而歼灭(无论其担保的债权是否得到全部的受偿):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歼灭。II、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谙求种类:一般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谙求:诉讼费、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港口规费、船长,船员的劳动酬谢、救助酬谢、船方的共同海损分拇、去除障碍物、与船舶营运干脆有关的人身伤亡、与船舶营运干
4、脆有关的财产灭失和损坏、船长垫支我国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请求: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依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酬谢、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12、船舶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担保法:折价、拍卖、变卖海商法:法院拍卖第3章:船员1、船员概念: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切任职人员。船员要件:取得船员资格证、受船舶全部人聘用或施加、受船长指挥,且效劳于船上2、特免证明:指中国籍船舶在国外港口
5、遇到在职船员死亡或其他持证船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的特别状况而须要补充职位时,船员所效劳的公司向海琳管理机构临时申请由下一级船髭接任的证明,特点:1必需是干脆的下级船员接任,不行跳级接任2船舶必需在国外,并且是临时的,一旦回国那么取消。3高级船员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船长、轮机长不超过3个月4任何状况下,不得签发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的特免证明3、船长的定义:船长是指依法取得船员资格,取得适任证和并受船的全部人施健或聘任,主管船上的行政和技术事物的人,是船船上的最高负贵人。职能:管理职能(技术领导职能)、司法职能警察职能)、公证职他、紧急处分职能、代理职能第4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1、承运人:指本人或者
6、托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指承受承运人托付,从事货物运输或局部运输的人,包括承受转托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无船承运人:指不拥有船舶,但以承运人身份供给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效劳的人,不包括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托运人:本人或者托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托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缘由6、托运人义务:1供给约定的货物、妥当包装和正确申报货物2刚好办理货物运输手续3妥当托运索急货物(否那么,承运人可以卸下、销毁)4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5托运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赔偿责任过失要赔)权利:要求承运人
7、卷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卸货港或者收货人7、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的情形:1托运人随意解除合同2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3因非双方当事人应负贡的缘由而解除合同4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解除合同8、提单的作用: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1可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将货物装船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转让规定:记名提单:除可以从托运人转移至其上载明的收货人外,一般不能用以流通转让指示提单:指示人通常以背书的方式来确定收货人。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而通过交付即可转让9、提单按收货人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
8、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10,提单按其上面有无不清洁批注可以分为: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11、保函的法律效力: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瞒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觉察有意欺瞒第三方,那么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贡任限制,口保函也无效,(P134、P171)12、倒签提单(P136):定义:指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主要是为/卖方顺当结汇的须要.法律后果:承运人须要担当较大的风险。货任与不清洁提单类似。预借提单定义:指在史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者货物虽已由承运人接收,但尚未起先装船的状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同
9、样是为了卖方顺当结汇的须要.法律后果与倒签提单类似。13、无单放货的概念: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代)或港务当局或仓库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状况下,依提单上记戏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保函放行货物的行为.法律后果:承运人应对持有提单并依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收货人)因此遭受的根失担当损害赔偿责任,除非属于以下情形(详见P129)14、海运单的概念:海运单,又称运单,是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给记名的收货人的一种不行流通的维证。是借鉴航空货物运输中的空运雎而产生的海上货物运输单证。海运单与记名提单具有样的性
10、质。与传统提单的异同点:与传统的提单相比,海运雎的最大特点就是收货人为记名的收觉人,不具有可潦通性。即收货人提货时无须提交海运单,而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即可证明臼己是海运单上我明的收货人。15、承运人妥当且慎重的保管货物的7个环节:奘教,操作、积教、运输、保管、照料、卸栽16、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约主要包括:海牙规那么维斯比规那么汉堡规那么鹿特丹规那么17、“喜马拉雅”条款:承运人的免费和限制赔偿金额的权利同样适用下雇明人员和代理人18、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货将货物从接收地运到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第
11、5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1、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标的:除运输旅客外,还包括运输旅客的行李。2、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情形:1因旅客自身缘由而变更或解除2因承运人缘由或第三者缘由而变更或解除3因不行抗力而变更或解除3、承运人对旅客及其行李的责任期间:旅客及自带行李: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其他行李(托运行李):自旅客将行李交付给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时起,至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交还旅客时止4、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和行李灭失的赔偿费任限制是:对旅客的人身伤亡,不超过46666SDR对旅客自带行李,每名旅客不超过833SDR对旅客4;辆包括乍上的行李,每名旅客不超过3333SDR对旅客其
12、他行李,每名旅客不超过1200SDR第6章:海上拖航合同1、海上拖航的概念:承托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方式:川拖、旁拖、顶推2、海上拖航合同按计费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日租型海上拖行合同、承包型海上拖行合同3、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异同点:一样点:当拖轮全部人拖带其全部的或者经营的驳船载运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兄一港的,视为海上货物运辘.,(我国海商法第164条)不同点:1.标的不同:拖航合同的标的是被拖物,它并不装于拖朋上,而是与拖船用拖缆或其他特定装置连接.2.货任不同:承拖方只负贵供给拖力,对被拖物及其上所载财产的接收、运输、照料、保管等
13、不负货人,除非另有约定。与海上救助合同的异同点:一样点:表现形式时时都是海上拖航,都具有海上效劳的性质都是按拖船的功率和运用时间计算册谢不同点:1.目的不同:拖航、救助对象所处环境不同:拖航的对象无紧急,但救助的对象有紧急2.责任不同:救助酬谢的取得一般以保证船舶摆脱紧急,平安到达Fl的港为前提。但拖航酬谢的取得却并不必需,除非另有狗定。4、承拖方的主要义务:1供给拖船并使之适轨、适拖2负责拖航作业的指挥3合理尽速、不进展不正值的绕航权利:拖航费和其他约定费用(船员工资、拖船的滞期费、承托方为被拖方垫付的款项)的请求权、对被拖物的留理权(前提:被拖方不按约定支付拖航费、滞期费等)5、海上拖航中
14、损害赔偿责任归属:承拖方与被拖方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1指挥原那么:般由承拖方赔偿,除非他能证明自己无过错2过错原那么:谁仃错谁负责,双方都有错,按比例负货我国接受过错原那么(非强制性规定),承拖方免责事项:a拖船船长、船员、引航员等驾驶姗船或管理船舶过失。b拖船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时的过失C承捷方、被掩方与第三者之间的损害赔偿贲任1将拖船与被拖船视为单一船的或者统一航行体e承拖方和被拖方,一方或双方有过错,但第三者无过错:承拖方和被拖对第三者负连带赔偿费任,当不阻碍承拖双方相互追偿。f承拖方、被拖方、第三者均有过错:将承拖方和被拖方视为一方,第三者为另一方。首先,双方按各自的过失程度
15、比例担当赔偿责任。然后,承拖方与被拖方再依据过失比例分担赔偿货任。第7章:船舶碰撞1、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有接触碰撞:船船要有接触、要有损害、碰撞发生在船舶间、适用的水域间接碰撞:一方有航海过失、无接触、要有损害、适用的水域2、船舶碰撞按责任方不同可以分为:单方过失责任、双方过失费任、双方无过失货任(自行负担)3、船舶碰撞按起因不同可以分为:过失碰撞、不行抗力或意外事故碰撞、故意碰撞4、船的碰撞推定过失包括:事实推定过失:从己经证明的根本事实中,推断出假定事实的存在。即一方能证明其有遭受损害的事实,那么法庭就可推断出另方犯有过失的假定事实。除非另一方能证明损害是不行幸免的,或者自身没有过失,或有过失但没造成损宙后果法律推定过失:从已经确立的根本事实推断出假定事实的存在,直至这-推定遭到相反证据的反对或否认。此推定原那么有爱惜受害方的一面,但也有其不合理性(1.违反了过失与损失必需具有因果关系的要件2.给违反规那么的方带来了过重的、不合理的举证货任)5、特别作业中的过失规定:1.沉船船航全部人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