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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招商促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9号)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京政字202323号)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国际化优质资源,推进多元社会化专业力量参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外商投资招商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奖励对象。对促成外商投资项目(或企业)在亦庄新城落地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机构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外资企业资源、全球合作渠道、国际知名度及业内公信力,可为投资项目(或企业)提供信息洽谈、选址评估、注册落地等
2、服务的国内外商协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相关主体(以下简称“招商主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项目关联单位、利益相关方、自然人除外。第二条引进对象。引进项目(或企业)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项目主体为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包含港澳台地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二)围绕经开区“446371产业体系,符合经开区发展产业方向和亦庄城市服务提升方向的外商投资项目(或企业)。不含增资项目以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的项目。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三条项目落地奖励(一)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项目的,
3、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二)引进福布斯全球2000强企业、世界隐形冠军500强、世界独角兽企业、胡涧中国外商投资百强排行榜企业的,引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外国商会、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认证机构、国际评级机构等功能性机构的,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三)引进项目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升规纳统,或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0O万美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四)引进项目在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5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44637发展体系:主动担当四大国家故略任务,修力独设全国集成电路产业离她.将煤打造全球首个高极别自动驾驶
4、示范区.高质0建设国京信他产业基地高水平打造全国首个散走基出制度先行区;巩固壮大四大主导产业提质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布局六大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数实、蹲业、科文三个合促进产业转维升级;构建产业组织、创新培育、要崇保险、人才服务、开放协同、城市活力、党靠引领七方面支撑体系.本条款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一申请,对引进企业在亦庄新城落地之日起3个完整自然年度内完成提档升级的,可申请晋档补差。第四条项目贡献奖励招商主体引进项目(或企业)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在100万美元及以上的,可按照其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5%。申请奖励。本办法第
5、三条(项目落地奖励)、第四条(项目贡献奖励)可叠加申请。第三章奖励申请和兑现第五条奖励申请(一)奖励前提。招商主体应在招商项目(或企业)在亦庄新城落地前报送引进项目(或企业)信息并完成招商主体身份备案。(二)奖励申请“招商主体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细则的申报要求,提交相应奖励申报材料。(三)奖励界定。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1个招商主体。若由多个招商主体共同协助引进,须由项目方以确认书或会商记录的方式确定不同招商主体对于项目引进的贡献度,并根据不同贡献度申请奖励.(四)奖励限额.对于同一引进项目,本办法第三条(项目落地奖励)、第四条(项目贡献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O万元。(五)对引入重大外资项
6、目的招商主体,按照其实际发挥作用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第六条奖励兑现(一)本办法中涉及奖励事宜采取“标准流程”兑现方式,由经开区“两区”办负责组织审核,经管委会研究审议后兑现.(二)本办法中实缴合同外资总额以商务部纳统金额为准。奖励兑现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以外币实际到账日国家外汇兑换率作为换算依据。第四章附则第七条凡招商主体存在违背承诺事项、以虚假资料骗取各项奖励资金、故意拆分项目获取奖励资金或其他财政违法行为,将依法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如将企业或项目信息故意泄露给招商主体、恶意串通骗取奖励,除依法取消奖励、追回奖励费用外,将对
7、责任人员严格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九条本办法有效期三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同步调整。本办法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2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招商促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经开区外资招商促进工作,拓展外资招商渠道,特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招商促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二、制定依据奖励办法起草时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扎实推进
8、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9号)、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京政字202323号)等有关规定。三、起草过程根据经开区工委、管委工作部署,“两区”办(外资专班)通过全面比对京内外多地招商中介政策,借鉴广州、厦门、苏州、海南等相关措施办法,开展座谈会吸取国际商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律所等潜在招商主体的意见建议,设定了“项目落地奖励+项目贡献奖励”叠加奖励的支持方式,形成了奖励办法。四、主要内容说明奖励办法共包括四章.九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关于适用范围第一条至第二条界定了奖励办法所支持的招商引资奖励主体以及招商引资对象(项目)的适用范围。(二)关于奖励标准第三条至第四条设置了项目落地奖励和项目贡献奖励两种可叠加申请的奖励。落地奖励方面,按照尖部企业、头部企业、腰部企业、基部企业四个层级设计奖励标准;贡献奖励方面,根据项目实缴合同外资规模进行奖励。(三)关于奖励申请和兑现第五条至第六条对于奖励申请和兑现的机制进行了说明.建立了招商主体及其在谈项目信息的提前备案机制、明确了奖励限额以及奖励兑现流程。(四)附则部分第七条至第九条为附则部分,对涉嫌违法犯罪和潜在廉政风险等行为进行了约束。对办法施行期限等进行了解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