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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为推进XX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和XX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XX区实际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XX市XX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XX市XX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的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市XX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XX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领导小组成员:区税务局、X
2、X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协作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各成员单位征管协作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税政股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对应业务股室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税具体征管协作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围绕环境保护税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管
3、理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深入开展。(一)税务部门是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业务主管部门,应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持,履行纳税申报受理、涉税信息比对和组织税款入库等职责。(二)生态环境部门是环境监测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应税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并不断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会同税务部门无偿为纳税人提供与缴纳环境保护税有关的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工作。(三)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环境保护税收入预算和入库分享办法的实施;会同税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协调环境保护税实施工作。(
4、四)发改、经贸、卫健、农业农村、住建、城市管理、统计等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税收协助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掌握的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三、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协作控管环境保护税(一)各部门积极支持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建设,利用国家、自治区统一建设的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组织有关单位实现涉税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二)各部门获取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相关信息属纳税人的商业机密,只能用于税收征管和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向第三方泄密,如因获取的纳税人信息泄密,造成纳税人经济损失的,由泄密的单位承担责任。(三)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和XX
5、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规定的职责,定期交换环境保护税有关涉税和环境污染信息,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以便于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更好掌控税源信息和环境污染信息,加强税收征管和环境治理。1 税务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通过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或其他渠道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交送下列信息,并协同开展相关工作:(1)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信息、涉税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信息及与商定的其他涉税信息。(2)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
6、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漏征漏管的纳税人等风险疑点信息,应在获取信息之日起10日内通过约定途径提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复核和监测。(3)临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协作的工作事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2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通过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或其他渠道向同级税务部门交送以下信息,并协同开展相关工作:(1)排污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污染物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种类等基本信息;纳税人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等监测结果;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复核意见;纳税人环境
7、违法排放行为处理处罚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2)生态环境部门对纳税人环境保护基础信息有新增或变更的,应在新增或变更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传送给税务部门。(3)生态环境部门对纳税人违法排放环境污染物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执法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传递给税务部11.o(4)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及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应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告知税务部门处理。(5)生态环境部门对于纳税人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需按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应当会同税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8、(6)生态环境部门应在收到税务部门提请复核的纳税申报异常和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之日起15日内向发起提请的税务部门出具复核意见。(7)生态环境部门应与农业农村部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用零污水养殖工艺、无污水排放、粪污全量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认定,将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口情况提供给税务部门。3 .经贸部门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排污企业加大环保治污设施投入,减少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浓度,鼓励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供纳税人符合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关于综合利用要求的固体废物数量等情况,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
9、税收优惠政策。4 .农业农村部门应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或税务部门加强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为确定畜禽养殖场是否达到自治区级人民政府的规模标准,提供相应的数据或证明资料。5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支持地方税体系建设,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范要求,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免税,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6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环境保护管理,协助税务部门获取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环境保护税相关信息,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免税,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7 .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类医疗部门污水和医疗废弃物的
10、管理,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税务部门提供各类医疗部门污水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方式、方法、标准和医院病床等信息。8 .统计部门负责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传递本级GDP、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宏观经济指标信息,支持税务部门做好污染排放、环境负担分析工作。9 .住建部门应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或税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拆迁工程等活动过程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为税务部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应的信息或数据。上述信息的提供和协作事项,如涉及部门或单位职责变更,由变更后履行相应职责的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环境保护税相关涉税信息和履
11、行协作工作,如上级其他文件中对信息传递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较短的期限执行。四、其他事项(一)各部门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维护等重大事项,对环境保护税征管和环境监测工作给予支持。(二)部门间交换环境保护税相关信息,暂不能通过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的,由协作部门双方商定信息交换方式定期交换。(三)各部门应按XX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的要求做好税收征管协作工作,并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工作。(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协作管理,本工作机制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各部门分别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协商处理。如自治区人民政府另有新规定的,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