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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为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80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6)5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到2020年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矿实现生产安全长周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二)瓦斯事故有效控制。瓦斯检测系统进一步巩固完善,实现作业零超限、管理无盲区。(三)水害事故有效控制。煤矿防治水体系基本建立,依法退出在现有技术
2、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开采区域及矿井。(四)整合矿井有效管控。所有整合煤矿全部纳入一级主体统一管控,做到“真控股、真投资、真管理”;以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成为治理有效、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五)重大险患及时治理。全面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准确辨识、有效治理重大隐患。二、20162018年重点任务(一)住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党
3、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推动原矿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安全发展。2 .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和落实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履职;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厘清并解决部分涉煤事项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清、职责交叉、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等问题。加强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规范全县“五人包保小组和驻矿五人小组煤矿安全监管行为。3 .夯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管理机
4、构的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企业要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4 .细化企业责任。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一目了然。5 .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教育,让每名员工清楚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岗位、落实到人头。(二)建立重大灾害评估治理体系。6 .严格源头准入。严格矿业权
5、设置,对现有探明煤炭资源按开采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划定禁采限采”“缓采”“停采”的区域和资源种类,禁止规划和开采不安全、不环保、低质量、低效益的资源;严格资源配置,新建矿井、采区接替时,要把安全准入与环保、质量、效益准入等同步规划、实施、考核;严格办矿准入,严格矿井规模、开采工艺、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入井人数限制,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7 .实施风险评估。由地方政府、煤矿主体企业组织,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引入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煤矿重特大事故风险评估;根据矿井灾害程度和隐蔽致灾因素对煤矿管理、技术、班组能力进行评估分析;根据矿井实际装备水平、技术手段、工艺材料对防范能力进行
6、评估分析。8 .研究规律特点。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2005年以来所属煤矿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造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出预防措施和实施办法。9 .加强科技兴安。建立由政府引领、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攻关机制,开展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坚硬顶板等为重点的科技攻关,着力在防治技术上寻求突破,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减人提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加快四化建设,着力推动煤炭企业“两化融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及自动化系统、办公自
7、动化及企业管理ERP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测、远程控制、信息化管理,提高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事故的预测预警能力。10 .提高管控能力。各主体企业要围绕操作、技术、管理三个层面,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技工队伍、一心专研的技术队伍、管控能力强的管理队伍。各煤矿生产建设单位要加强“三个关键团队”建设:建立以矿长为首的生产管理团队,依法依规有序生产;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决策团队,科学有效治理灾害;建立高素质的安检、区队、班组生产作业团队,规范现场操作,杜绝三违行为,减少事故陞患。(三)推进煤矿安全依法治理。I1.贯彻落实安全法规。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山西省
8、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落实山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山西省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政府规章,落实山西省井工原矿淘汰设备目录、煤矿危险作业岗位管理规定,加强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12 .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要科学制订并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察执法方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报、自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严肃查处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行为;要抓住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的重点煤矿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大矿出大事故;合理划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直接监管事权
9、,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建立人员调整、清退机制。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申请延期的煤矿,要依法注销;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二级的煤矿,不予颁发、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3 .加强安全信用监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煤矿违法行为信息库,定期公布瞒报事故、非法建设、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煤矿企业“黑名单;按照谁发现、谁通报原则,实施部门通报、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14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落
10、实事故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开展回头看;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事故警示日制度,结合实际开展煤矿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四)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15 .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建立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制定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安全素质标准和培训考核制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疾矿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16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秩序。严格原煤生产人员全员准入,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17 .提高工人安全素质。煤矿企业要制订员工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员工队伍素质提升考评机制,强化职
11、工职称评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员工自主提升学历,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素质达到劳动用工规范要求。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矿工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健全考务管理体系,严格教考分离。将农民工培训纳入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五)优化煤矿安全发展环境。18 .优化生产结构。推动煤炭企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减法,提升煤矿安全系数,进一步优化生产结构,提升全县煤炭行业整体竞争力。减资产,处置“僵尸企业,集聚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业;减矿井,关闭不安全的矿井,淘汰开采工艺落后的矿井;减产量,压减亏损矿井、劣质煤矿井、灾害严重矿井的产量;减环节,优化生产系统,减少辅助环节;减头面,优
12、化布局,集中生产,有效减压开采水平及开采区域;减人员,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对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实施“一矿一井一面”。19 .压减主体数量。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所有整合煤矿全部纳入一级主体统一管控;取消煤矿主体变更、股权转让限制,鼓励企业间产权重组置换,缩小管理跨度,提升企业掌控力,提高产业集中度。20 .建立退出机制。研究出台资源枯竭、地质条件复杂矿井退出机制,消除危险源;支持灾害严重、亏损严重地方国有煤炭企业转型;在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技改条件的停建缓建矿井的基础上,按照能力置换原则,在矿区规划、矿权设置、资源配置、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三、2016年工作措施(一)严格施工
13、准入,强化建设管理。1.严格施工资质。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一致;施工人员接受入矿培训,百分之百考试合格,方可入矿施工:严禁分包转包。2 .清理施工队伍。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定期开展对煤矿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对未招投标、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施工、资质挂靠转让、工程转包、违法承包的施工队伍一律清退。全县生产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一律禁止使用外委队伍和劳务派遣工。3 .落实“五方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项目施工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负
14、建设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还要落实建设项目监理、设计责任;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重大变更不报批、不按施工顺序施工、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违法行为。(二)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自主保安。4 .强化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保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准入,强化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法规标准学习培训。各类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根据不同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标准意识,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加强岗位操作的培训考核。5 .强化基础建设。原矿企业要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强化
15、岗前教育、岗位标准学习、岗中再教育,有效提高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排查治理措施落实到区队、班组和岗位,从源头上强化事故预防。6 .强化灾害治理。县级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各乡镇煤管站和各原矿企业抓紧完善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做到“一地一案“一企(矿)一策,并对实施方案逐级报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督办机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灾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探索构建具有煤矿特色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标
16、准化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三)优化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产。7 .统筹生产布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矿井生产布局的监管,主体企业要及时掌握煤矿采掘衔接情况,加强对煤矿采掘计划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采掘图纸交换制度,确保三量”平衡;要把生产布局管理作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煤炭生产科学化水平;把合理生产布局、提高系统可靠性,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技改、生产的全过程,有序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8 .合理集中生产。针对部分矿井开采时间长、隐蔽致灾因素复杂的现状,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改造调整规划;简化生产系统,优化采掘布置,合理集中生产,减少采掘头面和下井人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小安全管理难度;认真执行正规循环作业,杜绝三超行为。9 .实施减量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主体企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