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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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奠定乡村振兴坚实基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80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2020)24号)、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交口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政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脱贫攻坚新形势、全面摸清“十三五”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甚至流失等问题;建立依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效提供有力支撑。二、管理范围20

3、16年以来,投入的扶贫资金所形成的扶贫资产。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易地搬迁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类、易地搬迁到户类、到户类和其他类的项目资产等。三、管理类型扶贫资产管理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类型。公益性包括: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科、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易地扶贫搬迁到户类(包括新建住房的补助);到户类(包括危房改造

4、补助、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补助等):其他类(包括医疗补助、小额贴息等)。经营性包括:产业发展类(包括农林畜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产业就业类(扶贫车间、扶贫产业园等)四、职责范围1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县财政局、县农经中心业务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和各乡镇分工协作。2 .县财政局根据扶贫资产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运用。3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清产核资、扶贫资产登记入账、效益发挥等方面的调度指导工作.4 .县农经中心负贡指导乡镇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

5、,单独建立台账、独立核算。5 .其他有关行业部门(组织部、财政局、教科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体局、水利局、交通局、人社局、文化和旅游局、发改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公司、农机中心、医保局等)负贡本部门所实施项目形成扶贫资产的确权、移交和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对产权归属方落实监管贡任。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扶贫资产的绩效考核。6 .乡镇(水头镇、石口镇、康城镇、回龙镇、桃红坡镇、温泉乡)对所实施的项目单独建立台账,对确权到本乡镇的扶贫资产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产权界定、建立管理台账,监督财务状况、审批运营处置决

6、策、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等工作,所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上报各行业部门进行备案。7 .村委会负贡到村到户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直接管理到村资产,对到村到户的所有资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五、清产核资1 .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建立对应的扶贫资产台账。2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每年投入的各级扶贫资金的来源及分配到行业部门和乡镇的资金项目明细台账。3 .组织部、教科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体局、水利局、交通局、人社局、文化和旅游局、发改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公司、农机中心、医保局等和各乡镇负责所实施的项目进行扶贫资产信息登记。4 .相关部门、乡镇和村委会对2016年以来用于扶贫资

7、产项目进行核查,分类、分项、分年度的进行资产登记,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做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六、确权归属按照扶贫资产项目的资金构成和组织实施单位确定扶贫资产权屈。扶贫资产按照确权完成前“谁主管、谁负责”,确权完成后“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管护主体。1 .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法律法规、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跨乡(镇)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无法量化到村或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和管理贡任。2 .扶贫资金由村委实施的项目所形成

8、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三资”管理,由乡镇召开党委联席会议,确定产权归属事宜,在村委和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向村委发放产权证书,报送主管单位、农经中心、乡村振兴局备案。3 .扶贫资金由乡镇实施的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扶贫产业,按照比例界定产权归属事宜,由乡镇人民政府召开党委联席会议,确定产权归属事宜,在村委和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乡政府向村委发放产权证达,报送农经中心、乡村振兴局备案。4 .扶贫资金由县直部门实施到乡镇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项目完工验收后,由县直部门依照有关程序规定组织产权界定工作,由各单位部门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移交到乡镇或村集体,由乡镇和村

9、集体进行后续管护和监督,各部门所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产权界定归属事宜,实行“谁实施、谁确权”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村委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产业,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单位、乡镇、村委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产权归属事宜,在单位、乡镇和村委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向乡镇或村委发放产权证书,报送县农经中心、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县直各有关部门、乡镇、村委会的要分别分年度分项目的建立台账,形成(单位、乡镇、村)扶贫资产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台账。各单位、乡镇、村委进行扶贫资产移交要签署扶贫资产移交协议。以上工作务必于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七、后续运营和管护1 .资产运营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理”或

10、“谁主管、谁负贲”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 .扶贫资产由相应的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入股分红方式,尽量将股权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及股权的退出和处置方式等,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3 .后续管护费用可采取乡村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行业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辅,财政适当补助的投入机制。村级资产的管护费用,优先从村级资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乡村可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收入、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

11、多渠道多方式筹措管护资金;确需县级财政支持的,由主管单位或乡镇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县政府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解决。八、资产收益分配1 .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体现精准性和差异化,分配到相应产权人。2 .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的,由村集体制定收益分配办法,优先保障脱贫不模定户和边缘户增加收入,鼓励支持村集体在收益:次分配时重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公益岗位,吸纳脱贫户就近就地就业获得收入。由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资产收益分配方式。分配结果须在公开栏等予以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同意并按规定兑付,同时报县农经中心备案。九

12、、盘活处置1 .资产盘活。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后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措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2 .资产处置。对扶贫资产确需处置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报批报备手续,由所在村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研究后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山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处置资产评估结果须在公开栏等予以

13、公开。其中金额较小的,可根据具本情况经民主决策、公示无异议后采取简化程序处置。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产。处置收入原则上归资产所有权单位所有,原产权单位确实不再继续使用的,应收归县级财政账户,按程序统筹用于其他扶贫项目。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扶贫资产损毁的,参照有关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由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鉴定意见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贲任。对因臼然灾害造成的项目损毁工程,其修复资金原则上有各乡镇、村自行解决,乡镇、村无力解决,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县政府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解决.十、监督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

14、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根据各自权责和职能对资产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1 .资产管护责任。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茴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屈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2 .资产管护制度。扶贫资产所有者负责资产口常管理,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经营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脱贫户的合法权益。扶贫资产经营主体负责扶贫资产的H常维护或维修,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资产报告等制度。3 .资产监督。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对象、实施主体、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4 .纪委监委、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负贲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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