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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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做到有效预防、排除P急患,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正确指导应急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2、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1.3 运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即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范围)括曲沃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一下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补给区域侧向径流由于安全事故引发污染事件、或道路交通事故、居民生活过程、环境污染胁迫或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等事故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应对措施采取快

3、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2 .应急组织体系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曲沃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县饮用水水源地实际需要,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其成员包括以下单位:水源地所在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公安消防、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局、供水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体、安全生产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曲沃县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负责水源地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根据水源地应急处理要求,现场应急组织机构下设9个应急工作小组,按其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应急责任。2

4、.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县政府成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武警曲沃县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管局、武警曲沃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曲沃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北董乡镇长。根据突发

5、环境事件处置实际需要,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职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7-45224270曲沃县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和成员名单见附件2。2.2 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判断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到影响时,县应急指挥部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性地选择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6、。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类型或性质临时抽调本镇各部门应急成员组成,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本县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应急工作组组成、职责分工和人员名单见附件2。2.3 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设9个应急工作小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治安维护组、事件调查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技术专家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配合工作。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2.3.1污染处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消防、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卫体、生态环境、住建、武警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

7、主要职责:1.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并组织实施;2.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3.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控制污染事态恶化;4.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搜救遇险人员;5.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6.及时报告救援现场有关情况;7.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2应急监测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水利、农业、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部门和北董乡人

8、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做好突发事件的水体污染情况的应急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2.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3.制定事故造成水源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4.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3应急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应急、财政、工信、能源、交通、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水利、供水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2.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9、,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3.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4.负责伤亡人员救助、安抚、抚恤等相关事宜;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体局牵头,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及各县级医院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组派医疗专家与卫生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及应急心理援助;2.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3.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4.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

10、集体中毒等;5.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5技术专家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根据需要从关于成立山西省环境应急专家库的通知(晋环应急(2019)155号)以及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损害鉴定、防化、水利、渔业、林业、卫生等相关科研机构和行业领域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2.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3.分析研判事故发展态势,提出预防事故扩大措施;4.收集企业相关技术资料;5.日常接受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11、2.3.6综合协调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发改、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北萤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落实指挥长、副指挥长决策方案;2.负责指挥部会议组织、记录,下发会议纪要;起草领导讲话稿、重要文件;起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等报告;3.完成综合值班,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完成应急救援任务;4.收集汇总各工作组救援动态信息,制作应急救援态势图、人员配置表、通讯表;5.督促各工作组填写救援日志,及时汇总各组情况,编辑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3.7治安维护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武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

12、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2.对事故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证救援人员装备及时到位;3.负责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控,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4.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北董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2. 3.8*件调查组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牵头,应急、公安、农业、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

1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包括对事件的原因、性质、责任的调查处理;2.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工作;3.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4.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3. 3.9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生态环境、文旅、应急、政府办、文旅等部门和北董乡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信息发布;2.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3.做好舆情收集和社会公众动态分析,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4、;4.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3.应急响应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具体应急响应工作线路见附件4。3.1 信息收集与研判3.1.1 信息收集(1)信息收集主要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曲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曲沃县水利局等部门,通过水质监督性监测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2)曲

15、沃县水利局通过日常供水水质监测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可通过水源保护区内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可通过12369热线、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IlO)获取流动源事故信息;县消防大队可通过火灾报警(119)获取事故信息;县卫体局可通过急救报警(120)获取事故信息;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水利局可通过水质变化情况的监测,获取环境事件信息。(3)通过本级人民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上下游相邻行政区域政府之间建立的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1.2 信息研判与会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获得水质异常报告或接到群众

16、举报突发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指示所在地供水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指挥部应立即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3.2 预警3. 2.1预警分级下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级预警。发布橙色预警时,仅采取预警行动;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预警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4. 2.2预警启动I.橙色预警启动(1) 下郁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水源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的区域。(2) 通过监测发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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