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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的报告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及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在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基本情况2018年“两会”期间,我局共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79件(2017年为51件),同比上升54.9沆其中,按提出者分类,代表建议35件;政协提案44件。按提出内容分类,涉及食品的50件,药品类13件、器械类3件、其他类13件,目前已全部按时限规定办理与答复。具体情况见表1、表2:表1,2018年市食药监局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
2、一览表(截至2018年6月15日)分类主办会办主办件办理结果件数件数解决(或)采纳正在(计划)解决(列入计划拟解决)留作参考代表建议1322103政协提案2222211合计3544314表2,2018年市食药监局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类一览表(截至2018年6月15日)分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合计主办件会办件主办件会办件食品类1213151050(63.29%)药品类035513(16.46%)器械类00033(3.79%)其他162413(16.46%)合计1322222279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效果(一)加强工作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坚持把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
3、政治责任和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参加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现场咨询会;亲自部署两会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办理程序等要求;亲自负责难点及综合性较强的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亲自抓办理工作的过程督办,审阅所有主办件,确保答复质量。二是压实办理责任,制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确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处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明确各项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牵头领导和承办处室、承办人员的分工,并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确保任务清楚、责任明晰。(二)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
4、程序一是修订工作制度。年初修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能和办理流程,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办理清单制度。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倒排日期,规定时间节点,并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建立办理台账,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做到办结一件、销账一件、实现动态管理。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对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和通报,做好分办、中期办理和临近办理节点的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四是实行“四级审核”制。每一件主办件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办公室进行复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层层把关
5、,严格审核,确保答复意见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工作措施切实可行。五是深化办理结果公开。在新修订的办理规定中增加了“公开”章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我局政务外网上开设两会办理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今年以来办理总体情况及所有主办件的办理复文及有关动态等。(三)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办理质量今年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换届之年,为了让新代表委员更快更好地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局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坚持办前沟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真实想法,以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办中走访,由局领导负责牵头督办和上门走访,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坚持办后跟踪,
6、重点对办理意见为非“解决采纳”的进行跟踪,及时更新答复。二是聘请50名代表委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一方面通过组织代表委员参加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提升他们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为做好建议提案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他们,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做好重点督办件的承办工作,推进办理结果落到实处今年我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工作”的建议提案被列入市政府领导协调办理件。为此,我局将关于网络订餐平台监管的9件建议提案列为重点督办件,在办理过程中,由分管领导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邀
7、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听取提出人意见,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同时,我局还注重把代表委员对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吸收运用到实际监管工作中,凝聚各方智慧,不断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与水平。例如,在办理王芳等委员提出“关于上海在支持创新药的同时不应放弃仿制药的建议”过程中,我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联合科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办等相关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支持配套政策,全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上海已有1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10个原研地产化品种被批准为仿制药参比制剂。三、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受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及现实情况的限制,今年尚有4件建议提案未能“解决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对办理结果为“列入计划拟解决和留作参考”的提案进行梳理跟踪,如已经具备办理条件或已完成,将更改答复类型,做好后续答复办理工作。同时,将及时关注网上办理平台,及时接收网上平台转来的新办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