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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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为解决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具、预防接种证办理、出 生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 个人零星申领(以下简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业务办 理多环节、多处跑、来回跑等问题,增强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和满意度,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就近办、一次办、方便办的原则,依托山西政务服 务平台及其移动端,采取网上一次申请,将新生儿“出生一 件事”服务事项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联通,为新生 儿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主题集成服务,达到山西 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减事项、减环节、减 材料

2、、减时限,优化政务服务的目标。二、服务范围此方案适用于本省助产机构内出生、婚生且符合山西省 内落户政策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申请联办的,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出生证和户口登记。出生90天内新生儿,新生儿 父母至少一方为山西户籍、身份信息齐全,符合随父或随母 落家庭户条件,且拟落户方为省内家庭户;(二)医保参保登记和社保卡。默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户籍地参保。其他情形或选择线下、单个事项办理的,由申请人自主 选择相应的机构或单一事项模块进行办理。三、服务内容(按序号层级递进办理)依据新生儿父母一次申请,提供以下联办事项服务:1 .助产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2 .预防接种证(由助

3、产机构在新生儿接种第一针疫苗后 当场发放);3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出具居民户口 簿;4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5 .医保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发放社会 保障卡。四、事项申请(一)申请材料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的新生儿父母,应一并 提供如下材料并填写山西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 务登记表:1 .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或共享规范化电子证照);2 .新生儿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筋(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 取);3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取)。(二)申请途径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模 块在线受

4、理新生儿父母提交的联办申请。受理过程中,平台可通过智能问答、智能政务助理等, 提供智能解答服务。五、事项办理申请人(默认申请人为母亲,如父亲申请,需授权委托) 按照规定填报山西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 表并提交申请材料后:(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收联办申请后,将申请信 息推送至山西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山西省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信息推送相应助产机构。助产机构工 作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两个事项申请材料完 成审核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应事项,将出生医学证 明(电子证照,含副页)推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将申请信息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含副

5、 页)推送至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并将办结信息推送申 请人。在确认公安机关办结户籍登记后,助产机构将出生医学 证明副页及其存根一并留档。(二)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含副页)后, 将相应信息推送至落户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户口登记 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完成审核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 结对应事项,将新生儿居民户口簿证照信息推送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申请信息和落户信息推送 山西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 平台,并将办结信息推送申请人。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副页作为申 报材料,不

6、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三)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和居民户口簿信息后,将信息推送新生儿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申 请材料完成审核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应事项,将新 生儿参保信息推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将申请信息和医保参保信息推送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信息 管理系统,并将办结信息推送申请人。(四)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接到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和户口、医保信息后,应在1个工 作日内办结对应事项,将新生儿申请参保信息推送至申请人 所选社保卡合作策行网点。网点制卡完成后,由社会保障卡 信

7、息管理系统将办理结果推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将办结信息推送申请人。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选择证件领取方式(社会保障 卡除外)。选择邮寄时,各相关经办机构将相应证照邮寄给 申请人,邮寄费由申请人自理(邮费到付);选择自取时, 各相关经办机构应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送消息 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领取。领取社会保障 卡时,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新生儿户口簿原件、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至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 卡。申请人可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等终端查询 “出生一件事”证件相关信息。六、工作要求(一)业务办理中能共享的、能承诺的、通过现有证件

8、 可证明的材料一律取消。(二)各经办机构应设有电话、网络和现场等咨询途径, 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对象提供咨询服务,告知办事 渠道、服务内容、联办材料、时限、受理、办理、出件等内 容。(三)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 含材料审核、信息确认、制证、寄送等时间)。(四)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新生儿”出生一件 事”模块建立事项办理进度反馈机制,根据新生儿“出生一 件事”事项环节区分,对业务流程不同环节进行跟踪反馈。(五)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新生儿”出生一件 事”模块在线上受理及联办事项办结后,应向新生儿父母推 送“好差评”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依据“好差评”内容, 不断改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效率和质量。(六)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政策解 读和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知晓 度。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五年,自2023年12月15日施 行。附件:山西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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