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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 外负担,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促进区校外培训 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 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精神,结合实 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双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 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 展格局,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五个从严 三个强化个提高
2、”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 合治理,促进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有效减轻学生 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工作原则()依法规范原则。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 构进行从严审批、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运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统一登记、开展培训业务,规范管理,保证质 量。(二)分类管理原则。针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厘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的监管事权,发现 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推进校外培训机构 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协同治理原则。强化全区统筹,落实部门管理责 任。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消防救援、住房 城乡建设、
3、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常 抓不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四)综合施策原则。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 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提升中小学教育教 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 兼治、务求实效。工作措施(一)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 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 构,尚在审批过程中的律停止审批。要对有意愿继续办学 的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性机构,审核中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必须按设置标准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对自愿 停止办学、长期无培训业务的学科类
4、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核 销办学许可证,大力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依规 开展培训,要分类明确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及其他 类别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及职责,实现责权统一,促进行业 自治。各主管部门要根据主管的行业分类,制定相应的非学 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设置标准,明确审批程序、严格审 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 工业和信息化、区文体广旅局、区科技局等)(二)从严培训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双减”工作的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 节假n、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I,
5、不得在学校正常上 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平时线卜.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 8:30,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 上培训不得超过晚上9: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 隔不少于10分钟。要从严把握未成年人年龄标准,严禁非 工作R开展未成年人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 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 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 境外外籍人士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 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 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 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培训机构要根据
6、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项 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 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内容、 培训期限、培训教师、课程安排、收贽项目和标准、退费及 争议解决办法等,并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 符实,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 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责 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区市 场监管局)从严管理广告宣传。宣传、网信、广电、市场监管部门 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及时清理或取缔主流媒体、新媒 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和播发 的校外培训广告。确保
7、今后凡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 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均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 训广告。杜绝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防 止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 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 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 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 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体广旅局)(四)从严规范机构收费。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学科类校 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 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市场监 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
8、培训机构是 否按规定开具发票等消费凭证。重点查处培训机构一次性收 取跨度超“三个月”费用(或超60课时)。严肃查处培训 机构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数用、变相提高收费标 准、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从2021年8月1日起,各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学员今后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 息FI及寒暑假期学科培训的费用。已经收取的,根据“双 减意见并征求学生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9月 1 Fl前各机构应完成已收费用的销课工作,学生家长要求退 费的,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学生家长上述费用;未 完成销课的,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双减”意 见前提下,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培训合同,妥善处理。(
9、五)从严打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做好警示教育, 持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杳,严厉打击在职 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卜.讲”“组 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同家长搞利 益交换”等突出问题“零容忍”。对违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 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等处分,同时扣减绩效、没 收违规所得、取消荣誉、降职降级、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一经杳实,依法吊 销违规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 开展全面排查,详细掌握有证、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底
10、数。教 育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 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诱导销售、与学 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坚决查处超前超标培训、培 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商业诋毁、违 法有奖销售、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突出问题。(责任单 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分局、消防救援大 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七)强化常态化运营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非学 科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分别牵头健全和完善常态化排查 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检,及时督促培 训机构整改办学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建立培训机构培训内 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及时掌握培训
11、机构培训班次、培训内容、 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培训材料等情况。教育行 政部门要督促学科类培训机构,落实自治区关于学科类校外 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完善学科类培训机构“黑白名 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学黑白名单。建立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类别鉴定机制,培训机构应当落 实主体责任,对实施的培训内容类别进行审查判断,主动按 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切 实避免对外宣传与实际培训服务类别不致的情况。充分发 挥中小学校、教研部门作用,抽调或聘用学科骨干教师、教 研人员,组建学科和非学科培训内容鉴定专家团队,培训机 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对培训内容类别把握不 准或
12、存在疑议的,可以委托专家团队进行鉴定,明确“学科 类”或者“非学科类”的鉴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 位: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区民政局、区文体广旅局、 区科技局、市公安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A)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加 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校 外培训机构经营主体须切实承担第一安全责任人责任,办学 场地必须是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 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培训时段内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建设,按规定配置安防设施和人员,培
13、训场所出入 口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和人员培 训,有必要的防止学生攀爬、坠落、触电、高空抛物等防护 设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防控工作体系,落实 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 位等“四个到位”的要求,组织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开 展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知识宣传、防控技能和疫情防控的演 练,整体提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九)提高中小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小学生作业、 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全面落地,以实施作 业管理改革为抓手,
14、重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指导好学生科 学利用课余时间,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巩 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以“高质量、优品牌、树强师、供给侧、强管理”为引 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现代化、提升课堂教学质 量、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平台、深化高中招生改革、构建 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做好中小学生 校内课后服务民生工程,结合实际推动校内课后服务“5+2” 模式,加快推动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积极统筹推动学校试 点寒暑假实施托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实施步骤(-)工作
15、准备(2021年9月)1 .建立机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教育行政部 门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 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人。2 .自查整改。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国家要求,对照设置 标准,对本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使用、招生简 章、培训合同、费用收取等进行自查整改。无证无照、有照 无证的机构要自行停止培训活动。有证有照但办学条件不达 标、培训活动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 保按时整改到位。(二)专项整治(2021年10月
16、一 11月)L集中检查。在政府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 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集 中检查,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 度,督促逐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 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3 .公示公告。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依 托全国校外教行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及时准确录 入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数据,教育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定期向 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和白名单。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 识和政治站位,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双减”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 担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教育、民 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住房 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