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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观念、稳定安全意识和政治责任,及时、妥善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一、指导思想(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概念:是指局班子成员,除负责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二、方法
2、和措施(一)抓好安全生产事项领导负责制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对局安全生产事项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项负责;涉及两个及以上班子成员分工的安全生产事项,由主要领导负责协调。(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局主要领导定期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抓好督促落实。(S)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重要决策和决定在作出之前、重大项目在开建之前,都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局班子成员认真研究社会各界通过安全生产渠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安全生产事项涉及的普遍性问题,完善有关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安全生产问题发生;指导分管科室建立安全生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每月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分析问题和隐患,落实工作意见和调处措施。对突出问题和隐患,要亲自包案调处,一抓到底,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四)加强处置应对。局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迅速果断平息事态。(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决策失误、推诿责任,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