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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无偿献血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保障百姓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为做好我县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依据2023-20234年无偿献血指导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一、工作责任为保障全县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完成,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力落实。(一)县卫健局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县电视台负责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三)各镇(乡、场)负责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工作,确定本乡镇献血场地,组建无偿献血工作队伍、做好秩序维护、人员签到、献血统计等工作。(四)各任务单位组织好
2、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二、明确工作计划(一)凡年龄在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且距上次采血时间间隔六个月以上的公民均应积极参加公民无偿献血活动。(二)无偿献血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9日。(三)献血地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义乌商贸城(盘古公园、119消防大队红绿灯路口往北)。其他各乡镇在本乡镇。(各乡镇在确定献血场地后与沧州市中心血站李静联系。电话:)(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在编人数3.5%的比例下达献血任务,农业人口按辖区人口数的0.45%的比例下达(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分配)献血任务。2021年,超额完成的单位,超额数量在今年任务中递减,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差额部分今年任务累计计算
3、。具体献血任务数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五)献血任务下达的指标为本年度实际献血人数,各单位要按1:L3的比例组织适龄健康人员参加体检,凡体检合格者必须献血,超额完成任务在下年度任务数中递减。(六)各单位、各镇(乡、场)按照2023年各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中规定的日期,在上午8:30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地点,体检与采血工作当天上午完成,确保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三、工作要求(一)加强工作领导。为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组织无偿献血工作,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认识,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S)加强督导检查。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无偿献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