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加强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两个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和基层治理“两张网”,加快构建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的体制机制,使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二
2、、加强基层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基层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集合体,充分发挥平台的综合便民服务作用。(一)完善基层组织架构。整合归并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整合乡镇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乡镇党委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1 .党政机构设置。各乡(镇)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工作办公室)、农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3、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管理办公室。2 .事业单位设置。各乡(镇)统一设置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文化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营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站)、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保留财政所、水利站(河长制工作站)、林业工作站为县直部门管理事业单位,不计入乡镇事业单位个数。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二)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科学规
4、划场地面积,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政务服务相关标准规范、运转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用品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三)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全覆盖。推广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应用和“四员合一”(农事代办员、效能监督员、信访带访员、社情民意联络员)等服务新方式,探索建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便民公共服务事项到村(社区)高效直连,各类政府信
5、息及时公开和主动推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四)实现服务功能拓展。扩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范围,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推进,将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等合为一体,实现服务功能多元化。聚焦群众关心关注事项和民生诉求,充实完善基层服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体旅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五)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实现90
6、%以上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集中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理程序,扩大窗口权限,减少审查环节,压缩承诺办结时间。组织编制、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实现审批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三、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依托综治中心,着力打造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强化统一执法管理、统一调度指挥功能,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效率不断提升。(六)完善执法体制。由乡镇承担综合治理行政职能的机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依托综治中心,建立综合行政执
7、法指挥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综治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委政法委的监督和指导。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基础,稳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县属、乡管、乡用”的原则,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纳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接受统一调度,日常执法活动以乡镇管理为主,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党委意见。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编办;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七)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建
8、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尽职免责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置,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等,形成工作合力。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对乡镇的执法监督工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统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赋权清单涉及的县相关部门)(八)强化执法保障。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党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部门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案件移送协调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实现人财物执法资源优先向基层倾斜。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工资和抚恤政策,推进执法办案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探
9、索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赋权清单涉及的县相关部门)四、打造基层政务服务网升级版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五级联网基础上,加快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形成统一的政务云,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大提速,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企业好办事。(九)加快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监督”的要求,整合县本级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着力减少乡镇数据多次重复录入,推动形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
10、一次认证、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开放不涉密网络端口,支持乡镇自主增加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推进更多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APP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其他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一)推行“智能审批”。通过建立审批服务标准,依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推行“网上申办、智能审批、电子结果、智能监管、审管协
11、同”新型网上办事及监管模式,逐步实现由电脑取代人工进行审批,不断压减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五、建立全科网格管理新机制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加强执法联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十二)建立全科网格管理机制。整合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建立“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管理机制,实现“多网合一”。将党的建设、政府管理、村级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由乡镇综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业
12、务上接受县委政法委的监督和指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担任网格长。整合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干部等力量作为网格管理员。将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职业保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三)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流转机制,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建立健全“网格巡查、信息采集、源头发现、任务分派、问题处置、核查反馈、效能督察”的综合指挥工作机制,统筹联动综合行政执
13、法指挥平台,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运转。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评标准。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建设,实行网格地理信息统一编码、网格事项分类梳理统一赋码。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白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四)增强信息化系统功能。整合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体化的网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综治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其他单位的信息系统对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统一技术规范标准、基础数据标准、数据开放标准,拓展乡镇工作应用模块,推动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在网格管理中的普遍应用。融合综治信息
14、处理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推进“雪亮工程”等视频大数据与综治信息系统联网共享和深度应用,达到“一网共享、社会共治”的实战效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十五)持续加大放权力度。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赋予乡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无需专业技术确认,通过群众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即可办理的行政确认事项尽可能下放乡镇。根据基层实际承接能力,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动态调整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和县乡协同机制,理顺条块权责关系,确保
15、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县其他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六)充实乡镇工作力量。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鼓励从上往卜.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切实降低乡镇空编率,及时补足乡镇所需人员。严格控制上级机关从乡镇抽调借调工作人员。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和执行第三档乡镇工作补贴的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制定完善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倾斜的工资政策。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县政府积极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16、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七)加强公共服务资源保障。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强化县政府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鼓励和支持乡镇增强白我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其他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七、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十八)理顺上下领导方式和工作关系。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完善县乡机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办法,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改进基层考评方式,整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