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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XX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和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项目承载、财政补助”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机制,破解小农户现代化生产难题,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及土地托管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大幅提升、服务主体组织化水平快速提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逐步扩大。二、实施原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面向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市场主体地位、科技推广应用的原则。(一) 坚
2、持面向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 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规模服务。重点支持在整村、连村,甚至更大的区域集中连片提供规模服务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三)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补助集中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的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三
3、、实施范围、环节、补助标准(一)实施范围1、在上黄堆、演义、茹泊、南泊、岩村五个村实施玉米、高粱和大豆的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总体规模为3500亩。(其中上黄堆1000亩;演义1000亩;南泊800亩;茹泊300亩;岩村400亩)2、对我乡2021年2022年度刘家庄、茹泊、南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环节土地托管。(村流转面积要求超500亩以上方可托管)(二)补助环节以小农户为重点,大力发展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模式、支持广大种植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承接服务主体补助标准,具体价格托管双方根据所在地域及农作物种类确定。(三)补助标准。单季作物全部环节托管(耕、种、防
4、、收作业环节)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亩13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种植户出资。土地整治项目中流转耕种面积超过500亩的大户进行全环节土地托管的,由县财政每亩补助50元。四、托管服务主体及托管农户要求(一)托管服务主体要求。托管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五是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六是农业机具全部登记上户并装有定位系统和面积统计、耕播深度仪器;七是农机从业人员(司机)必
5、须有相关证照及保险,持证上岗。(二)托管农户要求。参与托管农户一是不能出现一地既流转又托管重复合同情况。二是本户托管土地来源面积总计不超50亩以上。(包括代种近亲属、机动地)。三是签订托管协议时需提供土地来源相关证件复印件。五、实施步骤(一)确定服务主体根据托管服务主体要求,通过公告或网络传媒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并建立服务主体名录。服务主体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不开展服务或弄虚作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调出名录库。各项目任务的实施承接主体原则上从服务主体名录中确定,与项目村集体实行双向选择。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针对不同品种和托管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双方权
6、益。确定作业区域后,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村委、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加强对服务主体的价格行为监管,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形成双方自愿原则。(二)项目实施。项目所在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督促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并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必须明确服务总价。承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备案,要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每户完成托管的相应环节(耕、种、防、收)后由农户确认签字、捺印。(三)检查验收。乡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掌握基本情况,井对本村
7、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乡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由县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四)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兑付补助资金。县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和实际作业量面积(北斗农机作业精细化管理平台记录合格的面积为准)确定验收结果和编制报账资料并向财政报账对服务组织
8、进行补助。(五)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同时按照XX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1、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科、农经、农机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农村事务管理站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乡农村事务管理站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二)培育服务主体鼓励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业托管。按照主体自愿、政府引导、服务提升和群众受益的原则,建立一个运行高效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