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桩基础施工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桩基础施工合同.doc(1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住宅小区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桩基础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施工二、工程内容住宅小区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施工位置及具体要求详见桩位图及施工要求。三、工期(一)、开工日期:长螺旋灌注桩:年3月25日(实际按照图纸提供后的第三天),人工挖孔桩:商业部分:年3月12日,住宅部分:发包方提供图纸后第7天;竣工日期:长螺旋灌注桩:50天,人工
2、挖孔桩:商业部分:40天,住宅部分:80天;(二)、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3、甲方场地平整未完成,对乙方施工造成严重影响的。4、现场地质与地勘报告出入较大的。四、工程质量(一)、执行现行建筑桩基规程、地基基础施工验收规范。整体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要求。(二)、本合同中所有桩基础使用的水泥为开远水泥厂(总厂)生产的“红河”牌水泥,钢材为昆钢的合格产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本工程项目桩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的,以及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
3、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中应执行甲方、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下发的一切指令、命令、通知等,服从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报验资料,并负责所施工工程的报验工作。(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并接受甲方、监理、及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五)、乙方不按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违反操作规程时,甲方现场质检工程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导管堵塞、偏桩、断桩或夹层、桩身砼强度不足、桩身砼缩径、钢筋笼无法沉入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要求,在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的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工期延误之违约责任。(七)、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未达到合格,乙方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八)、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地质资料不相符合或其它地质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部门,监理方、地勘单位、甲方共同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切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二)、乙方应
5、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前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三)、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及意外事故等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四)、乙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符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一切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的管理规定。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施工场地内做到整齐有序。排水必须有组织排放。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
6、齐,施工场地畅通无阻,按甲方及监理方要求设立安全标识、标牌。 六、合同价款(一)、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已涵盖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调整单价,不另计取任何费率。除人工挖孔桩外,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二)、综合单价及工程量1、人工挖孔桩综合单价:混凝土(包含护壁钢筋)846元/M3;钢筋8300元/吨。2、长螺旋钻孔灌注桩设计桩径D=400,综合单价175元/M。3、长螺旋钻孔灌注实验桩检测用桩帽制作:700元/个。4、工程量计算规则:挖孔桩工程量按桩实际长度乘以设计截面(包含护
7、壁)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实际施工长度,以米计算;桩帽按符合规范要求的实际数量结算。5、人工挖孔桩单价是按照挖土考虑的,如果现场实际人工成孔施工中遇有灰岩,现场签证;按实际灰岩开挖工作量套用现行预算定额下浮6%进入结算。6、工程量及工程量的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总监、乙方共同书面签字确认,甲方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未经共同书面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及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三)、本合同上述综合单价费用包括如下内容: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施工位置场地平整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铺设、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钢材及钢筋笼制作费
8、、混凝土费及运输浇灌费、吊装费、机械成孔费、清孔、桩帽制作、渣土场内5米以内清运费、水电费、人工费、损耗费等所有相关内容;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施工、管理及乙方其他相关人员综合保险费。(四)、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七、付款方式(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也不打履约保证金。(二)、乙方应于每月25日将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及支付申请表按规定程序报甲方代表、监理方签字审核;甲方按照当月核定工程款的80%直接支付给乙方。待基础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桩基础竣工资料移交且无质
9、量问题,在履行完结算手续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待结构封顶,且基础沉降基本稳定后10天内一次结清。(三)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经甲方审定后,于10天内支付给乙方。八、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4套和1套地质勘察报告。 2、根据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入位置,由乙方自行接入。甲方统一安装水表、电表,每月抄表结算。乙方按甲方向供水、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单价和数量支付费用。3、会同监理方,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及结构物桩号等提交乙方,按施工图由甲方、乙方、监理方现场交验。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
10、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含本工程特点、技术标准、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序和工期等。5、施工期间,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土石方、总包等)的关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场内施工环境。6、甲方接到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质监部门、监理机构、乙方进行验收、鉴定。7、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8、甲方施工代表:; 职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协调、控制,保证合同的全面落实,施工中有关情况的上报,甲方指令的下达,相关问题的处理。审核工程量,对工程款支付提出建议。9、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职务:总监。甲方委托的职权:
11、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施工变更;经济类鉴证;暂停施工;监理合同以外权限。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连续施工,工期顺延,超出1个月时间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二)、乙方责任 1、在执行本合同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的劳动用工制度。违反本条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2、乙方应组建与项目相应的项目管理组,现场施工负责人为: 。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组织生产施工,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3、熟悉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本工
12、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并经甲方、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执行。开工后,每月25日前分别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月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4、开工前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等内容的第一次工程例会,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及时参加甲方、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的各种形式的会议。5、由于地下障碍物和地质变化需现场签证的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
13、到通知和书面处理方案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所发生费用乙方自理(已包括在本合同综合包干单价中)。6、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7、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及经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确保进场机械的台数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机械台数,但并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8、乙方在每根桩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每根桩位号的完整施工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施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泥浆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实现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与职业
14、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10、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11、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从甲方提供的接驳点开始至施工各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水管等由乙方自行配备,同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12、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必须制定并落实行之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监理机构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13、乙方以下相关人员,经监理机构或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撤离本工程施工区域。
15、 甲方有充分理由或确凿证据确认不能满足施工或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机构、甲方正常工作的管理人员;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其他人员。1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云南省建设主管部门(安监、质监)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贯彻落实,接受甲方、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15、乙方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监理机构报验后方可进场,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如因乙方的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一切质量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资料格式和指定时间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17、若发现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并经甲方、监理方、设计单位确认后,按批复的图纸施工。18、必须与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友好配合,协调好相互关系,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