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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执法检查手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月目录一、吉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二、监测站房基本要求5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检查内容7(一)监测站房检查内容7(二)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要求9(三)自动监控设施常见问题及检查方法10四、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检查内容14(一)监测站房检查内容14(二)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要求16(三)自动监控设施常见问题及检查方法17五、监察工作依据21(一)法律法规21(二)技术规范21附件1: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记录23表1:巡检维护记录表23表2: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表25表3:标样核查及校准结果记录26表4:检修记
2、录表27表5:易耗品更换记录表28表6: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28表7: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记录表29表8:废液转运登记表29附件2: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记录30表1:CEMS日常巡检记录表30表2:CEMS零点/量程漂移与校准记录表31表3:CEMS校验测试记录表33表4:易耗品更换记录表35表5:CEMS维修记录表36表6:标准气体更换记录表37附件3:物联网卡申请领取流程37附件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表38附件5:运行比对监测报告39一、吉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对新增排污单位下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通知书。排污单位自接到安
3、装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稳定联网。不具备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和配套设施建设条件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自接到安装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调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作计划,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证明材料,经许可后方可调整。第十三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场端运行管理制度,并遵守以下规定:(一)自动监测设备的操作和运行维护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校准、定期手工比对校验,并制作校准、校验记录,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校准、检验等,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大于90
4、%;(三)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当在故障发生后24个小时内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需要进行更换的,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设备更换、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5日内完成的,经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最长不能超过30日;自动监测设备停运或更换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其实验室建设运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具备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应当委托有能
5、力的监测机构实施。采样位置、自动监测设备(含设备核心部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组织验收。(四)对于异常、缺失时段的数据需要进行修约补遗的,排污单位可以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核定,1个自然日内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比例超过25%,不得修约补遗;(五)出现生产或污染防治设施停运、非正常排放等情形,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六)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及相关记录台帐应至少保存3年,相关记录台帐应至少包括日常巡检、停运、故障及其处理、易耗品更换、标准物质更换和校准、校验记录等。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破坏、移动、改变、停用自
6、动监测设备、干扰设备运行或违反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试剂进行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流程二、监测站房基本要求1、应建设独立、专用监测站房,并具有防火阻燃、防潮、抗震和抗风能力。2、监测站房不应位于通讯盲区,应能够实现数据传输。3、监测站房内卫生要求整洁,室内不能存放与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无关物品,地面应平整、水平、耐腐蚀、无振动。4、监测站房内规章制度应上墙,主要技术参数应在墙上显著位置显示。5、监测站房内应配备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空调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6、监测站房内应配置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容量应不小于IOkWo7、监测站房应配备灭火器箱、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沙
7、桶等,按消防相关要求布置。8、监测站房内的管路或线路应标明相应用途。9、监测站房应设有文件柜,存放在线监测仪器运行记录、设备比对报告、在线监测仪说明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检测合格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表等复印件,应与现场设备一致。10、不允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移动监测站房,移动站房前15日内应向环保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11、监测站房应配置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检查内容(一)水污染源监测站房检查内容主要监测指标:COD、氨氮、ph、总磷、总氮和流量。监测设施基
8、本结构: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和数据控制单元。1、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1511)2,站房高度不低于2.8m,距离排水口不超过50mo2、监测站房内引入自来水(或井水),并配有下水,使用符合实验要求的用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3、监测站房内应有温、湿度计,室内温度(18-28),空气相对湿度W85%。(T/CAEPI11-2017)4、站房内可设有试验台不小于:长1.2m、宽0.65m、高O.8m,下部应设有储物柜存放化学药剂,储物柜应上锁和设置标牌(药剂储存柜)。5、进入监测站房的水路部分每根支管上应装有阀门,采水管路应保证设备采样时管路中保持活水;采样多余样品回流
9、入采样点措施,回流样品应排入采样点下游20Cnl的水面下或当地下水管网,排水管要求与采水管一致。6、在线设备使用的药剂应标明药剂名称、配置时间和有效日期。7、监测站房内应设置废液储存和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液应按规范转移到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应贴有标识单独存放,危废间内台账与监测站房内的废液转移台账一致。8、监测站房内、采样口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Q9、在用设备参数设定必须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表一致。10、监测站房存放的文件(见附件,参考HJ355-2019)(1)备案登记表(复印件)(2)运行比对监测报告(需存放前一整年及当年每季度的)(3)巡检维护记录表(4)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
10、记录表(5)标样核查及校准结果记录表(6)检修记录表(7)易耗品更换记录表(8)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9)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记录表(10)废液转移登记表(二)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要求(检查时可要求企业手动启动设备)每周巡检:1、检查站房卫生、站房门窗的密封性、室内温湿度、空调、自来水供应情况;2、检查采样管路通畅、自动清洗装置运行情况、清洗采样泵、过滤装置、清洗采样管路、排水管路情况;3、检查仪器内部管路通畅、仪器进样、排液管路清洁情况;4、检查数采仪和工控机数据的一致性、记录仪报警记录。每月巡检:1、检查仪器管路保养、清洁情况;2、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单元、加热单元、检测单元工作
11、情况;3、检查更换易损耗件、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如计量单元准确性(标气、标液)、反应室密封性等,必要时进行更换。每季度巡检:校验(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比对报告)。污水处理厂入口、出口均需进行监测比对。(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常见问题及检查方法1、采样环节常见造假手段(1)利用自来水等对样品进行稀释;(2)采用低浓度水样替换样品;(3)对样品进行预处理,如过度过滤;(4)利用采样间隔排放高浓度废水;检查要点:重点检查采样管路。2、常见问题及检查方法(1)采样探头、管路堵塞,可能导致数据出现固定值或超标。检查方法:现场手动启动采样装置,观察流路是否通畅、查看记录仪报警记录,判断是否与其故障报告相符。
12、规范要求:取水水管应能保证水质自动分析仪所需的流量,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HJ355-2019);(2)采样管设置旁路,用自来水等低浓度水稀释水样或抽取矿泉水瓶中的水样,可能导致数据出现固定值或长期处于极低的排放浓度。检查方法:现场检查采水系统管路中是否有三通管连接,或在排放口采样比对。规范要求: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样具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的输送至监测站房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HJ353-2019)0(3)自动分析仪探头、比色原件、消解室等损坏,有悬浮物进入检测池导致数据异常,探头、比色或消解室有污染物,可能导致数据出现固定值或超标等异常。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
13、否有设备漏液情况,管路连接处是否有不牢固情况。现场检查问题部件出现的问题是否与企业或三方给出的报告一致,现场检修记录表是否与报告一致。排查现场维修痕迹,注重突击检查。规范要求:每月检查比色管、消解室是否有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更换(HJ355-2019)o(4)消解室温度偏低或消解时间不足,导致水样消解不完全,测定数据偏低。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消解参数设置,一般消解室温度不小于165C,消解时间不小于15分钟,具体参数要求可以参考设备说明书。在线设备原理不同,清解温度或消解时间会出现差异。在现场进行实际水样对比试验,应满足(HJ335-2019)标准表1的性能要求。规范要求:加热器加热后应在10
14、分钟内达到设定温度165七2七温度(分测量类型和测量方法)。(HJ/T399-2018)(5)现场设有采样池未与在线设备采样联动、在线设备采样时采样池未进行抽水、在线设备抽到的水样一直是死水等,导致在线数据不准确不具有时效性,平台数据出现固定值或长期稳定在一个数值附近。检查方法:现场操作设备进行采样,观察设备采样前采样池水泵是否先进行抽水工作,观察设备采样过程中抽到的水是否为活水。四、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检查内容(一)气污染源监测站房检查内容主要监测指标:颗粒物、SO2、NOx.氧含量、流量,部分涉及C0、硫化氢等。监测设施基本结构: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SO?和NOX)监测单元、
15、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1、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距离,原则上不超过70米。2、监测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22.5*2.5m2,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3112,站房空间高度应22.8m。3、监测站房内温度应保持在(15-30),空气相对湿度应W60%,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4、监测站房内的标准气体:(1)是否过期;(2)配备高浓度量程的80-100%、中浓度量程的56-60%、低浓度量程的20-30%.零气的有证标准气体;(3)应有专门的放置和固定标准气体高压气瓶的区域。5、监测站房内应设有反吹气源。6、从采样探头到分析仪的整条采样管线的铺设,应当牢固,管线倾斜度25,每隔4-5m处装线卡箍,整条管路不得出现U形和V形的布线形状,避免积水。7、烟气监测设备采用抽取法的方式,采样管道应配有伴热管,伴热温度原则上不低于120度,冷凝器温度保持在(2-6)oCo8、监测站房存放的文件(见附件2,参考HJ75-2017附录G)(1)备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