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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能源公司承(分)包QHSE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承(分)包QHSE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工程承(分)包商QHSE管理。货物供应商、服务提供商QHSE管理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第三条“承包”指所属企业作为工程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的发包过程;“分包”指所属企业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的发包过程。第四
2、条承(分)包QHSE管理遵循“谁发包、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十二个到位”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作业班组。第五条所属企业应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落实五同QHSE管理要求:灵活用工人员QHSE管理与本单位自有人员同标准、同要求、同培训、同检查、同考核。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建立健全承(分)包QHSE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所属企业承(分)包QHSE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1)。(一)股份公司QHSE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业承(分)包QHSE管理工作,组织或参加承(分)包商生产安全事故、
3、质量事故、环境事件内部调查处理。(二)股份公司生产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将QHSE管理要求纳入承(分)包全过程管控。(三)股份公司其他部门、事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承(分)包QHSE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协调管理。第七条所属企业是承(分)包QHSE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承(分)包QHSE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所属项目部承(分)包QHSE管理工作。第八条项目部是所属企业承(分)包QHSE管理的执行主体,负责贯彻落实承(分)包QHSE管理要求;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承(分)包商QHSE工作。第三章准入管理第九条所属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承(分)包
4、QHSE管理,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有QHSE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第十条所属企业应严格承(分)包商资源库准入管理,对拟入库承(分)包商开展QHSE尽职调查,建立合格承(分)包商库并动态维护。第H一条所属企业应将承(分)包商QHSE资信纳入采购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管控。承(分)包商QHSE资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业绩和近三年施工安全记录。(二)项目负责人、项目QHSE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资格证书;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三)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检验
5、报告、检验合格证书及使用登记证等。第十二条所属企业应依法依规签订承(分)包合同,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质量协议等,具体规定发包方与承(分)包方各自QHSE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对承(分)包商进场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与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查、登记;不满足有关条款规定的,不得允许进场。第十四条所属企业应明确作业人员QHSE准入标准,确保作业人员身体素质、文化程度、持证等满足要求,作业人员应经入场培训考核合格、办理准入证明后方可进场。第十五条所属企业应严禁未成年人、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从事高空、
6、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工作。第四章过程管控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将承(分)包商统一纳入工程项目QHSE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管控,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按照“一户一档案”要求,建立承(分)包商QHSE管理档案。第十七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Q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满足工程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第十八条项目部应组织对承(分)包商项目负责人、QHSE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整体QHSE管理交底,并保存完整的交底记录。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将承(分)包商纳入工程项目网格化管理,监督承
7、(分)包商按照“标段、工区(专业区域)、工点(作业区域)”分别明确施工负责人和QHSE监督人员。第二十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落实进场人员三级QHSE教育制度;根据施工任务安排,分阶段、有针对性对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培训考核,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一条对于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项目,项目部应派员全过程旁站监督,与分包作业人员“同进同出”。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的编制、审批、交底、论证等程序,并监督落实。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标准工艺
8、等组织施工。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交接班时间,严禁承(分)包商随意调整;加强对承(分)包商非正常工作时间和交接班时间现场监管。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按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施工机械设备,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应管理台账。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全过程质量策划制、首件样板制、质量三检制、举牌验收制等,以过程质量保实体质量。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应监督承(分)包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救援演练。第五章考核评价第二十八条所属企业应建立承(分)
9、包商QHSE风险和能力评价机制,从资格、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制定评价标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供应商履约考核。第二十九条所属企业应建立承(分)包商作业人员退场机制,对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多次违规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作业人员,及时清退出场。第三十条所属企业应按照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事件、严重违规违章事件,以及QHSE评价不合格的承(分)包商实行黑名单管理;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12个月内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事件的承(分)包商,报送股份公司直接列入集团级供应商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Q
10、HSE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分)包安全管理办法(中能建股发安监(2017)65号)同时废止。附件:承(分)包QHSE管理流程附件承(分)包QHSE管理流程(分)包QHSE管理流程承(分)包商项目部所属企业将承(分)包商统一的人工程项目QlSE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管控,茂立承(分)包商QlSE管理档案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要求I和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承(分)包商QHSE工作I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和合同约定.组织落实QHSE管理要求范立承(分)包商QHSE风险和能力评价机制,每半年殂织开展一次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供应商履约考核对发生安全事故、质皆事故、环境事件.严重违规违章事件,以及QHSE评价不合格的承(分)包商.实行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