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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肿医办字202*125号关于调整我院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因部分人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我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温晓明副主任委员:温晓甦委员:余启峰郭勇余小辉徐宝兰周桦黄晓君伍红贵符根华某满琴程珊珊彭丽娟秘书:余小辉附件:某某省肿瘤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章程2014年11月20日附件:某某省肿瘤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成立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是我院计划生育管理的监督权力机
2、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1、主任委员温晓明领导计划生育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遵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听取副主任委员的工作汇报。2、副主任委员温晓甦协助主任委员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各委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督促各委员遵照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3、在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预防保健科做好医院计划生育具体管理工作:凡调入或分配至本院工作的职工,报到后须到预防保健科登记婚姻、生育及避孕措施等情况。鼓励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早婚早育,严禁计划外生育。晚婚,指男
3、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如申请生育第二胎者,必须符合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才能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符合国家“单独”生育两孩政策的职工在妊娠前须带相关证件到预防保健科登记,开具相关证明后办理再生一胎准生证并将再生一胎准生证复印件交至保健科。强行计划外生育第二胎者,如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回,退回已享受的一切物质待遇,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第四条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任务1、学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条例,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2、修订各项制度3、提出执行力评定方案及奖惩制度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五条工作制度
4、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法律条例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2、计划生育工作由党委书记担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主管副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医院预防保健科担任。3、要认真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引导全院育龄女职工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4、预防保健科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5、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建好档、造好册,及时为育龄女职工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年终有检查总结。6、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以黑
5、板报、计划生育专栏、标语等形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7、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满足育龄职工的需求。药具发放及时、准确、帐目清楚。8、做好合同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委员的权利1、严格遵照国家计划生育国策及相关条例,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2、对全院育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3、参加计划生育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第七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2、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条例,收集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计划生育委员会参考并对特例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公示。3、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能力。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章程由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九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保健科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批准。第十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报:省卫生计生委一某某省肿瘤医院办公室202*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