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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为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电子住院病历的建立1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2 .电子住院病历采取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3 .病人病历必须在电子病历中书写,医生需补齐相关病人信息。4 .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建议定期更改密码,不允许泄露给他人使用。医生个人对电子病历系统中以本
2、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每个病人只能建一份病历,所有的医疗文件在同一份病历下书写。6 .电子病历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工作,没有对病历的复制、粘贴功能加以锁定,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时可能会大段的复制、粘贴,希望医护人员对复制粘贴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避免错误。7 .所有的病历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完成并打印后存放于病历夹。8 为了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在每次使用完电子病历后,都必须及时退出程序。二、权限管理设置1 .电子病历系统统一由院办管理维护。2 .医生及其相关人员权限的申请,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由医务科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交由信息部处理,信息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医务科。3 .科室发现
3、医师权限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科室领导签字后报信息部进行权限的调整。4 .调离本院、取消或暂停权限的人员由医务科出具书面通知报信息部,信息部及时取消权限或调整相应权限。三、归档及管理1 .医务科具体负责电子病历的召回和电子病历的监控。病案室专人负责病历归档审核,归档后医生将无法修改此病历。2 .住院电子病历的存储采取系统服务器备份和纸质病历储存两种形式,医务人员在书写或修改电子住院病历时,该病历信息应即时由系统服务器备份;纸质运行病历由所在科室保管、纸质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3 .信息科须对电子住院病历进行灾难备份。4 .住院电子病历档案的存留时间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纸质病历的存留年限。5 .信息科与病案室要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病历,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电子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取和毁坏。未经当事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7 .电子病历原则上仅为本院医务人员作医疗使用,不对外部人员开放。8 .电子住院病历的销毁必须得到医院主管部门和院领导的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电子住院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