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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员工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XX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人。第四条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实行公司、(职能、业务)部门、班组三级管理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级防火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
2、规,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工作的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好消防安全与生产、工作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第五条公司消防工作接受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第七条各项目部设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安全员),库房、班组(岗位)设防火安全员。第八条公司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3-10o第三章各级防火责任制第九条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
3、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二)审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三)审定年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宣传教育资料、表彰经费。(四)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布置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事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六)组织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第十条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三)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建立志愿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工
5、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负责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及消防知识。(二)参加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提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三)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活动。(四)认真做好分管或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三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
6、责(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掌握公司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三)制订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组织编制公司重点防火部位灭火疏散预案并督促开展预案的演练。(五)负责对专兼职防火管理员、义务消防队长的消防知识培训及新进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六)组织开展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好定期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七)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计划、购置、配备及督促维护管理工作。(八)协助消防机关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九)对在消防工
7、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十)协助做好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防火建审报批及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工作。(十一)做好重点防火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消防安全达标两年一度的复查验收工作。(十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消防部门布置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管理规定,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组织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
8、疏散预案,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实战演练活动。(四)组织防火检查,落实整改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五)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灭火救援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调查火灾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第十五条业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对消防安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三)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技能,达到“四懂四会”要求。(四)组织
9、班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生火灾事故立即组织扑救,并报告上级;保护好火灾现场,做好详细记录,落实防范措施。(五)负责落实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工作,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第十六条班组长职责(一)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公司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增强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二)严格执行岗位工艺、工作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本班组工作岗位火灾危险性;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并制止一切违章作业。(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四)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可行
10、的控制措施;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同时组织力量扑救,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五)负责班组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第十七条作业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防火负直接责任。(二)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提高消防法制意识和防火安全意识。(三)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火灾要立即进行扑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四)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安全活动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五)认真维护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11、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六)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员职责(一)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意识。(二)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保卫工作。(三)参加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四)参加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维护灭火器材设施。(五)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长、项目部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档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二)组织本项目部
12、员工学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落实防火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活动。(三)搞好防火宣传,负责编制本项目部防火工作计划、总结,防火报表上报。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对施工现场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制止违章行为,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保护火灾现场。(五)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完成本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计划领用、补充、更换等工作,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备用。第二十条公司防火管理员职责(一)对公司消防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起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
13、管理防火档案。(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活动,指导志愿消防队开展工作。(三)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调查火灾事故,查处违章行为。(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火建审报批和搭建临时工棚设施的审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措施。(五)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计划、购置、更换及质量监督工作,并督促基层单位加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六)负责编制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上报等工作。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防火安全管理(一)各业务部门在开工前须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
14、方案,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批备案,并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和开工条件评价表,报监理单位检查。(二)各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项目防火方案、消防应急响应预案。(三)各业务部门根据工程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四)各业务部门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要求配备相应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第五章仓库(库房)防火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可燃、助燃和爆炸物品,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不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并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第二十三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库区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
15、灭火原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备用。第二十四条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场地或库房,应当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内禁止火源。第二十五条任何物品入库前,库工必须负责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入库,存放时必须按性质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分类妥善存放。第二十六条凡到库房领取物品或进入库房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库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库房的电气安装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使用取暖设备及日光灯、碘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高温照明灯具。第二十八条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物品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不同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急救措施、保管方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制止违章行为。第二十九条对库房的值班守卫人员,应明确防火检查职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报告。第六章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防火安全管理第三十条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场所、储存地点,严禁一切烟火,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第三十一条凡进行焊接、气割或明火作业,必须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场所和储存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并落实安全措施。第三十二条移动或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轻搬、轻放、不准撞击、敲击,或其他暴力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