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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地方标准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消防安全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2023年9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下达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消防安全规范地方标准制订计划(梅市监标准(2023)183号),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此项标准的组织制定工作任务。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危险化学品对运输车辆要求较高,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相比普通车辆更易发生事故,而且这类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更大危害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不同于一般运输事故,往往会衍生出燃烧、爆炸、泄漏等更严重的后果,造成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员伤亡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市有危化品运输公司六十余家,实际
2、运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过四百辆,停放区域相对较为分散,运营商考虑到成本因素,在没有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基本没有投入,一旦发生问题无法第一时间处理。因此,规范相关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十分必要。通过实施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消防安全规范,以规范城区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建设,减少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发生。这对提高群众消费保障、提升行政部门监管效率,都起到积极作用。三、标准的编写原则本标准的编写遵循“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的制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经标准查新,没有查到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编制过程为顺利完成该地方标准项目,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开展工作。标准起草小组查询了大量相关资料,收集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信息,结合前期的调查研究和准备,进行了资料的分析、整理和标准框架的起草准备工作。经过三轮的小组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梅州市各县(市、区)、直属各个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标准化专家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企业、专家召开评估论证会,
4、共收到3个单位5条意见.经与提出意见单位、专家进行沟通,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采纳意见3条,并按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对于两条不涉规范内容的建议不予以采纳。五、主要内容说明(一)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的规定了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梅州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的消防安全设计、施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可参照执行。(二)标准的术语定义术语定义明确标准中使用的名词解释。(三)标准的基本规定从危险品运输车辆露天停车场的总体要求、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充
5、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四)设置要求设置规范中的技术要求都参考现有的相关标准和政府文件,并结合过去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规定。(五)本标准的制定是依据以下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标准编写小组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