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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村级动物防疫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把动物防疫卫生 监管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推动 全乡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增加畜牧业收入,提高畜牧业产值在 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特制定XX乡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 法:一、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和解聘。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 年聘用制,根据相关条件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续聘和 解聘。(一)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和续聘条件:1、新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条件:(1)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2)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3)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公民;(4)具有初中以
2、上文化水平,愿意从事畜牧兽医工作;2、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续聘条件:(1)年度考核合格;(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自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以来未有较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程序: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各村(社区)推荐,经乡镇政府审核同 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 合格后进行聘用。(三)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解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有出现下 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解聘,不得再聘用。1、在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2、私自出售、转让或交付他人管理和使用免疫证明或畜禽 标识的;3、出售或使用动物防疫伪证的;4、擅自出售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5、私自经营非主渠道获得的
3、兽用生物制品的;6、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的;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1、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xx 省实施办法,免费向养殖户提供免疫技术咨询。2、按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防疫时间、防疫内容、动物免疫 程序等实施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 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动物防疫工 作,3、积极做好辖区内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协助做好疫情处理工作。4、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辖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 实施消毒,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相关消毒证明,对相关 畜禽经营场所、饲养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 消毒,并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4、5、按照业务部门规定实施牲畜产地检疫,查看畜禽免疫情 况,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6、搞好辖区内死亡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业务部门要求 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死亡原因分类统计、死亡畜禽流 向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并 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7、做好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照业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本 辖区内畜禽饲养情况实施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 并报送相关畜牧业信息。8、对本辖区内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进行建 档、登记。9、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依法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 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一般动物疾病诊疗等相关畜牧兽医
5、技 术推广、服务工作。10、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抓好本辖区内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问题等及时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 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三、村级动物防疫员目标量化考核标准:1、严格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得8分,每违反一项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2、按免疫程序开展强制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 疫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各得4分;猪瘟、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95%以上,各得4分,每 种疫病免疫密度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3、完成其他免疫任务,得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4、免疫动物建立免疫档案,填
6、写规范,得4分,未建立免 疫档案不得分,填写不规范酌情扣分。按规定协助建立养殖档 案,填写内容完整,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5、坚持每月最后三天的动物防疫日,得5分,未开展不得 分,缺一个月开展,扣0.5分,扣完为止。6、耳标佩戴率,散养户70%以上,养殖场100%,得12分 (猪、牛、羊各4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7、防疫技术操作规范,得2分,每出现一次事故,扣0.5 分,出现重大事故,扣2分。8、疫情监测,按规定上报疫情,得3分,每差一次扣0.3 分,积极配合县、乡处理疫情,得2分,协助处理不力,扣1 分,完成血清病原学采样任务,得5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9、积极协助乡镇检疫
7、员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得2分,否则不得分。10、畜禽生产报表及临时统计表按时统计完成较好,得8 分,每缺一次,扣1分,每一次临时调查完成不好的,扣1分。11、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及规模养殖户养殖档案和 生产记录完全,并签定防疫合同,得7分,每漏统计一个,扣 0.5分,每一个小区、场及规模养殖户记录不完整的,扣0.5 分,每缺一个小区、场及规模养殖户没有签防疫合同的,扣1 分,扣完为止。12、技术服务工作较好,出现副反应处理及时得当,养殖 户反映情况好,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无差错,得10分,出现一 次群众不良反映且属实的,扣1分,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出错 1头,扣1分,扣完为止。13、积极参加县级
8、以上组织的技术培训,得2分,及时完 成各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得3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 完为止。14、年度受到县乡以上表彰奖励的另加分,其中乡镇表彰 的,加5分,县级以上表彰的,加10分。四、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1 考核办法:(1)实行年度考核: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考核后,将考核 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由县局组织抽查。(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时采取散养户随机抽查20户、 规模养殖户必查的方式。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 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3)乡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 核记录,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 反馈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信息,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员为畜牧 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积极作用。2、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本年度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挂 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给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 费,并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