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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成立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全院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标采购院领导担任,成员由院领导、财务科及监审科负责人组成;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招标承办科室负责人担任,人员由财务科负责人、监审科负责人、
2、招标经办人等组成。第四条每次招标开标活动,评标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及以上,且为单数组成。第三章招标采购范围第五条医院招标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由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确定,参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六条医院招标遵循以下程序:(一)承办职能科室按照医院规定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院内立项审批手续,并将审签齐全的院内重大事项审签表(设备附技术参数、工程附工程方案、服务类附服务条款以及售后服务、质保要求、付款方式、项目联系人)交招标办。(二)招标办依照相关规定对招标项目进行归类处理,属于院内招标的项目及时组织院内招标活动,属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及时送往代
3、理机构。(三)医院评标活动由分管招标院领导主持,医院招标采购小组办公室人员、项目承办科室分管领导、项目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组织由招标办负责。评标小组一般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和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组成。项目涉及专业多、金额较大时,评标小组需增加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项目使用科室专业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评标过程一般由资质审查、开标、唱标、议标、定标等环节组成。(四)评标活动结束,报经院长审签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和成交公告。第七条承办职能科室主要承担:(一)确定招标项目的技术参数。(二)负责招标项目市场询价和论证(三)负责确认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参数、性能、售后服务条款。(四)参于招
4、标、开标、评标等活动。(五)负责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六)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落实招标项目的实施工作。(七)负责组织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工作。第八条招标办主要承担:(一)负责接受、整理承办科室上报的招标申请资料。(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三)及时向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招标推进情况。(四)负责与招标代理公司按洽协调并推进招标工作的实施。(五)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参与评标过程。(六)负责招标工作场所、时间、参标人员的确定、协调和通知。(七)负责招标过程的文案记录及归档资料收集、整理、管理。第九条监审科主要承担:(一)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合法性以及确定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内容。(二)监督招标活动全过程的合
5、法、公正、公平性。(三)监督招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四)受理招标过程中的检举和投诉及调查处理。第十条投标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平等获取招议标信息。(二)有权利要求评标小组对招标项目中有关问题予以说明。(三)参加开标会议。(四)检举揭发招议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一条评标人员应当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与投标人有关联的招标及评标人员应主动回避参与招标工作。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实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的,医院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三条招标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招标活动无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一)弄虚作假,隐瞒招标真实情况者。(二)泄露标底或者评标秘密者。(三)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影响中标结果者。(四)假公济私,接受投标人吃、请,索要好处,获取不正当利益者。第十四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无限期取消投标资格:(一)弄虚作假、隐瞒投标真实情况者。(二)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者。(三)投标人勾结招标人员,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者。(四)以不正当手段行贿拉拢招标工作人员者。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