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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检验指南一、检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适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7、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适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二、检验程序客户报检(填写报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一下达检验任务一申报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一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时间一实施检验f编制检验报告一报告审核f报告批准一报告发放。三、报检方式与提交资料a、受理窗口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监督检验还需提交特种
2、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等资料;为方便、快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定期检验建议提交注册登记表、上一次相应的检验报告。申报气瓶定期检验的,报检时填写气瓶定期检验收发登记表。气瓶检验,受检单位可自愿选择受理时或领取报告前缴纳检验费;其它压力容器检验可根据短信提示在领取报告前缴纳检验费。b、平台报检、网上申报:(1)已通过日照市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up:58.59.43.19:9080/,以下简称平台)办理施工告知或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通过平台进行报检,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提醒进行相应操作,直至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平台打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盖章自存备查)。其它资料可现场检验
3、时或检验前直接提交给检验部门查阅。(2)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无法通过平台办告知的压力容器维修改造监督检验,通过特检院外网申报系统(网址:http:”58.59.-43.18:9081/NetNOrk/)进行报检,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提醒进行相应操作,并通过扫描发邮件、传真、邮递、送达等方式向受理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指未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告知书(指无法通过平台办告知的压力容器维修改造监督检验),直至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申报端打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盖章自存备查)。其它资料可现场检验时或检验前直接提交给检验部门查阅。气瓶检验,申报单位收到
4、审核通过短信后,可根据短信提示到受理窗口缴纳检验费,也可领取报告前缴纳;其它压力容器检验,受检单位根据短信提示在领取报告前缴纳检验费。集中缴费单位需通过扫描发邮件、传真、邮递、送达等方式提交检验费确认单。四、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1.1、 备好压力容器的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图纸、质量证明书、安全使用说明书、历次(年度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记录、使用登记资料、修理改造资料、作业人员证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安全附件台帐、设备位置图等;压力容器设备铭牌齐全;氢制冷设备需提供氨液充装时间及氨液成分检验记录,无记录需停机检验1.2、 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件,
5、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1.3、 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1.4、 需溟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打磨至露出金属光;1.5、 需要进入内部进行检验的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1.6、 盛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
6、、标准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中做出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的规定并执行。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1.7、 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1.8、 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1.9、 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固;1.10、 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1、 如需现场射线检测时,使
7、用单位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1.12、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安排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1.13、 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O1.14、检验人员认为需要做好的其它准备工作。具体准备工作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和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使用单位应做好技术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2、现场组焊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2.1资料:2.1.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安装监检申请书;2.1.2安装(维修)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及复印件;2.1.3安装(维修)施工计划;2.
8、1.4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复印件、监检证书复印件;2.1.5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2.1.6安装(维修)施工人员证件复印件(焊工、管工、无损检测人员等人员证件);2.1.7安装(维修)施工组织方案;2.1.8焊材质量证明,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资料;2.1.9无损检测方案及焊缝无损检测位置示意图、射线底片、评定报告;2.1.10安全阀、压力表校验报告;2.1.11现场安装(维修)施工资料;2.1.12安装(维修)单位质保体系及工程施工中运转情况;2. 2安装(维修)过程监检停止点:2.2、 1、停止点必须经监检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2.2.2、 施工到达停止点前三天通知监检
9、人员。2.2.3、 安装(维修)停止点设置如下:a:出厂资料、安装(维修)资格审查停止点;b:承压部件施焊前停止点c:耐压试验停止点;2.3、 检验人员认为需要做好的其它准备工作。3、车载气瓶安装监督检验3.1 安装单位要配备专门联络人员,负责车载气瓶的报检、现场安装和质量监督工作。3.2 安装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份向我院提供下列文件资料:3.2. 1安装许可证或试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3.2.2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3.2.3从事气瓶安装及质量检验人员名单;3.2.4设计资料、工艺文件和安装计划。上述文件、资料如无变更只须提供
10、一次即可,如有变更,安装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我院。3.3安装前必须向气瓶检验中心提供齐全以下资料。原件现场检验时核对。3.3.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3.2安装设计图样复印件。3.3.3气瓶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和批量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单位或经销单位公章)。(更换气瓶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3.3.4气瓶瓶阀的合格证复印件。3.3.5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必须提供定期检验的合格报告。336安装告知单O3.4 击装竣料/须及时填写,在气密性试睑监检完成的同时交与监检人员。3.5 压缩天然气气瓶不应直接安装在驾驶室、载人车厢内。当气瓶不得不安装在驾驶室或载人车厢内时,应
11、符合GB/T19240的规定;3.6检验人员认为需要做好的其它准备工作。五、检验报告发放报告出具并缴纳检验费后,持相应的受理回执原件或缴费发票复印件或报告领取短信通知到受理处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签字;也可在报检或缴费时填写快递单,报告出具并缴纳检验费后由我院邮递(到付)。六、检验报告补办检验报告、证书和使用标志发放后因丢失需补办的,申请单位提供报检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缴款单位公章)到受理处申请补办。无法提供报检缴费发票复印件的,可提供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证书或首检报告;提供制造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制造监督检验报告
12、证书;提供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定期检验报告。已办理使用登记或登记变更的,也可提供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中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各类检验报告。受理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确认申请补办的报告已发放且归档报告未销毁后方可办理。七、联系电话容管一室:06333388206(固定式压力容器)容管二室:06333388617(固定式压力容器)气瓶检验中心:0633-3388205(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质量与业务管理部:06333388057岚山工作站:0633-2613955报检邮箱:riZhaOtZSbbj163.COnl八、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申请联系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电话:8397035(东港区)、2681168(岚山区)、6207213(莒县)、5231271(五莲县)、8397286(开发区)、8316220(山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