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修改〈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说明.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附件2关于修改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一、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中的关于取消代理银行资格的相关表述不宜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因此,删除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关于“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银行资格”的表述、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二、结合近年的监督管理实际以及目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和系统设计,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第五十八条已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因此,删除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的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