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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实施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及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全院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止血源性传播疾病对全院职工的感染,特制定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实施措施1、全院职工在从事医疗救治、实验检测及医疗垃圾处理等过程中,必须采取正确的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灼伤。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2)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气体的浓度,确保自身安全。
2、(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造成的损伤。(5)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等伤害。2、医院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并建立健康档案;各科为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准备必要的防护设施。3、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洗手。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场所、图书室等非工作场所。4、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伤害或职业暴露时,应立即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分管院长,并填写相应的报告表、卡。5、发生针刺伤的补救措施:(1)立即止血,清洗伤口,使用消毒药剂、无菌敷料包扎伤口。(2)尽可能了解锐器是否沾染了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液或血液。(3)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同时填写职工锐器刺伤登记表。(4)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抗-HBS(一)未注射疫苗且病人为HBV阳性时,应在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且皮下注射乙肝疫苗IOUg,5ug,5ug(按0月、1月、6月间隔),同时按0月、1月、6月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接种过乙肝疫苗者视具体情况制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