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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民政局依法打击遏制“精神传销有害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依法打击遏制“精神传 销”有害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底数,依法打击我县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民办养老机构等社会组织中开展“精神传销”有害 培训活动,着力解决对“精神传销”有害培训活动监管缺位、 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不健全、打击遏制不力等问题。二、工作对象在我局登记成立地打着“心灵培训”“领导力培训”“灵修” 等旗号,采取心理暗示、催眠洗脑等方式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 聚敛巨额钱财,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有序的一些不法 社会组织等。三、工作任务及分工1、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精神
2、传销”有害培训底数。办公室(社会组织科)负责对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 会团体,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负责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梳理 排查,通过摸排,准确掌握“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的种类、架 构、骨干、成员数量、地域分布、标志标识等基本要素,真正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依法打击重大“精神传销”有害培训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配合有关部门,选择社会影响恶劣、 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按照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的原 则,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充分运用吊销证照、列入“黑名单” 等手段进行行政处罚、综合监管,增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3、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管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
3、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 管谁负责”,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综合执法等工作 机制,实现全县社会组织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办公室(社会 组织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根据各自职责,研判制定民办 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形成长效机制。四、工作步骤1、部署阶段(2022年2月28日)。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工 作任务,制订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2、摸排阶段(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方案, 开展摸排,准确掌握“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的种类、架构、骨 干、成员数量、地域分布、标志标识等基本要素,将工作开展 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以书面汇总报送
4、县政法委。3、打击整治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 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边摸底、边侦办,依法严 厉打击。4、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认真总 结专项工作,准确汇报取缔和打击战果。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 动的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红升任组长,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由志军、王熙敏任副组长,李克文、邹其武、王学 民、刘国强、曲雁平任成员,联络员为鞠金洋。2、坚持依法治理。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有理有据、程序 合规,也要注意保密。要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 控“三同步”,努力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
5、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 统一。3、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同 时要与公安加强沟通,对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情况,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科室要做到责任靠身,切实做 好各项整治工作。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将进行严格 问责。附件:XX县民政局依法打击遏制“精神传销”有害培训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XX县民政局依法打击遏制精神传销有害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XX县民政局 依法打击遏制“精神传销”有害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如下:组长: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县民政局党办主任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政策法规科科长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科长县民政局财务审计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和政策法规科, 联络员:XXo联系电话:XXo